当前位置:  

龙泉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002656046/2025-61508   生成时间:2025-01-16 16:39:14 发布机构:龙泉市财政局 点击数: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图文解读链接:点击查看图文解读
视频解读解读链接:点击查看视频解读

图解链接:点击查看图解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而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龙泉网站”(http://www.longquan.gov.cn/)上下载,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龙泉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龙泉市华楼街229号603办公室,邮编:323700,电话:0578-721435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工作部署要求,围绕服务型政府建设目标,立足财政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切实履行财政职能,扎实推进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主动公开

坚持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公开原则,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文件等内容。全年通过龙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53条,其中公开征求意见7条,发布政策解读5条。同时,不断优化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现预决算公开率达100%,及时公开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工作动态等信息,提高直达资金拨付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

以服务便利群众为宗旨,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网络、信函、当面申请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开展工作,明确信息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受理环节,保障申请人权益。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我局政府信息管理相关规定,遵循“一事一审”原则,切实履行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在信息发布平台增设办公室负责人为审核人员,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做到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开展“回头看”工作,不定期检查已发布内容,及时整改错别字、错链等问题,增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规范性、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聚焦财政工作信息,积极拓宽公开渠道,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适时根据工作实际调整栏目,并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发布财政工作动态等信息。全年通过“龙财通”平台累计上线涉企政策事项285余个,依托“天下龙泉”app等本地公开渠道发布信息39篇,借助上级部门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发布信息10余篇。

(五)监督保障

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根据人事变动情况,重新明确各重点栏目的相关负责人,做到领导、科室、人员“三到位”,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积极开展社会评议,对外公布联系电话和举报投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2024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信息公开的内容在深度和广度上都有了新的进展,但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的方式和途径还有待扩充,公开的内容、时效性等方面工作需要在今后逐步提高。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拓宽公开渠道,加大宣传力度,稳步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1.我局下一步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学习,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管理,强化督查,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2.深化部门预决算公开。一方面,加强对部门预决算公开的宣传力度,增强部门责任主体意识,积极做好2025年的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另一方面,查漏补缺,进一步细化部门预决算功能分类和经济科目分类,增强公开透明度,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

3.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对能够确定救济渠道的,应予以明示,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