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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331181000000/2024-39721   发布机构:龙泉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4-09-05  

文字解读: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竹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文章来源: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05 17:06:54 点击数: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http://www.longquan.gov.cn/art/2024/9/5/art_1229382448_25288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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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文背景与目的

《关于推进竹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2022年制定出台《关于推进竹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龙政办发〔2022〕21号)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如设定分级奖励,同时将政策中关于创意设计、线上展销等条款进行了删减,增加了对企业在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应用、以竹代塑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引导企业注重创新发展,特色化发展。

二、发文依据

(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中国银保监会 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快推进竹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林改发〔2021〕104号);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加快“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23〕1375号);

(三)《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推进竹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浙林改〔2021〕50号)。

三、主要内容

《意见》的修订,以国家、省级、市级竹产业发展的文件为指导,结合我市竹木产业发展情况,参考本地涉工政策、周边区县(如庆元、松阳)竹产业政策及外省发达地区的政策意见,主要考虑突出政策的导向性,突出竹木企业在科技创新和以竹代塑应用方面,通过扶持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加大对效益好和高成长性企业的扶持力度,支持竹木企业做强做优。在原26条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对政策条款进行了修改、细化,以方便竹木企业针对自身实际,对照政策进行申报,确保政策真正落实到位。

《意见》共分6大部分31条,涉及企业做大做强、技改投入、创新发展、市场拓展等内容,通过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加快设备更新,加大研发力度,提高企业的科技含量,推进企业提档升级,转型发展。

四、新旧政策对比

在政策制定过程中,注重与现有政策做好衔接,结合竹木产业特点,注重精准施策,针对竹木产业主要短板以及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扶持。

《意见》主要从“强化科研投入、支持设计和专利成果转化、鼓励以竹代塑发展”等方面进行修订。与2022年版相比,本次《意见》修订涉及:

1.新增5个条款,涵盖强化科技创新、加强知识产权应用等9个方面奖补;

2.修改12个奖补条款,其中修改奖补条款内子项14项,补充奖补子项4项,删减4项;

3.新增或调整相关说明4处;

4.以表格清单式罗列政策内容。

五、文件施行日期及有效期

《意见》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关:市林业局

解读人:刘豪进

咨询电话:0578-7752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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