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8日—12月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应急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3月20日,市委巡察组向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应急管理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政治站位。市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把“后半篇文章”做深做实。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党委会专题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汇报,在全局干部大会上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全局上下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全力以赴做好整改工作。二是突出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内容、整改时限,落实责任人,逐项对照检查,具备整改条件的,立即整改;通过一定努力能够解决的,尽快整改;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尽快整改的,做出情况说明,协调各方,创造条件,逐步整改,做到问题不清零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确保整改成效。“一把手”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各班子成员各负其责,主动研判问题、承担责任,各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巡察反馈后,市委巡察组交办问题43个,整改完成43个,整改完成率100%,制定措施156条,完成156条。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批评教育13人,其中责令书面检查2人,提醒谈话6人;新制定制度6项,修改完善制度4项;收回违规资金4323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有关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问题原因,提出下步整改措施,切实加强学用结合。 (二)截至5月底,6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重要讲话精神,2次组织召开“循迹溯源 挺进争先”思想解放大讨论活动。 (三)邀请专家、法律顾问等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开展基层应急消防安全及基层监管人员培训,学习如何开展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基层执法等内容。 (四)2次召集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及有关乡镇(街道)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推进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组织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截至5月份全市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3470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7753项。 (五)上半年累计完成市、县两级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清单问题销号26个,其中市级问题6个。新增县级纳管问题3个,丽水市级问题协同整改1个。 (六)结合实际情况,全面修订防汛防台应急预案,19个乡镇(街道)已修订乡级防汛防台应急预案,为防汛防台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关于“履行职责不够到位,应急管理体系效能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印发《龙泉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及相关子方案,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多次组织建设、消防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新业态项目联合检查,警示约谈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业监管部门及属地乡镇(街道),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向好发展。 (二)研究部署工矿商贸、危化领域以及竹木行业“低小散”、锯板加工点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工作,持续整治有限空间、厂中厂、小微企业等领域问题隐患,1-5月份检查、走访企业800余次,办理案件14件,处罚金额41.3万元,曝光2批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 (三)完成建设19个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3次组织开展乡镇(街道)监管人员安全生产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能力水平。 (四)多次部署汛前、汛期风险隐患大排查及汛前综合业务专题培训,及时公布“县领导包乡,乡镇领导包村”包保责任人273人,调整村防汛工作小组300余人,聘请应急管理员255名,组织开展“八张风险清单”基础数据和基层防汛防台体系信息复核工作,开展避灾安置场所全覆盖督查检查,抽查67个行政村(社区)级避灾安置场所。 (五)筹集资金购置森林防灭火装备物资,实现了23支区域性森林消防队伍“引水灭火”装备全覆盖,组织开展森林消防队伍业务培训,完善落实护林员工作考核办法,部署巡护工作要求,每月通报护林员巡护情况,及时下发工作警示函。在高火险等级天气,林业、属地乡镇(街道)检查抽查护林员巡护情况,及时掌握巡护动态。 (六)结合3·19”森林消防宣传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开展系列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宣教活动。 (七)分管领导对时任物资管理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现任该工作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三、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对意识形态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根源,提出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意识形态领域重要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通报并部署意识形态领域相关工作。 (二)坚持每季度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例会,研究部署工作任务,针对不足之处,提出下阶段工作要求。 (三)制定印发《2024年龙泉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组织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四)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个人对照检视材料和年度述职报告内容。 (五)组织开展意识形态领域自查自纠,重点检查了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及相关材料,未发现有雷同情况。 四、关于“法治建设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印发《龙泉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本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二)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专题学习《龙泉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龙泉市行政机关合同信息化监管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三)严格执行线上办案流程、规范制发执法文书,齐全录入相关证据。 (四)及时更新执法信息公示内容。 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提出下步努力方向。 (二)印发《龙泉市应急管理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组织全局干部开展岗位廉政风险自查,排查科室及个人廉政风险点79条,制定防控措施89条。 (三)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相关典型案例,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强化党风廉政责任意识。 (四)修订《龙泉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全员绩效考核办法》,将因违规违纪被处理或通报列入年度绩效考核扣分事项。 (五)多次检查抽查全局干部职工上下班及值班干部值守情况,多次组织全局干部开展保密工作自查,3次组织开展违规借贷、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自查。 (六)分管领导对时任纪检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六、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一)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调查研究不够深入问题根源,提出下步努力方向。召开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学习会暨党风廉政工作部署会,学习《龙泉市应急管理局综合管理制度》《龙泉市管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相关规定》等相关制度规定,提高廉政意识。 (二)印发《龙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党建引领做好领导班子包片联系工作的通知》,每季度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防汛防台、防灾减灾等重点工作走访调查和指导服务。 (三)上门走访服务企业800次,指导设备整改39台,解决企业反映问题12个,开展培训9次,培训350余人。 (四)前往结对村(上垟镇供建村)开展结对帮扶工作,详细了解结对村产业发展、民生实事项目等基本情况,认真听取村两委对帮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指导服务共富工坊安全生产工作。 (五)全面实施线上办案流程、规范制发执法文书,齐全录入相关证据。 (六)重大案件均采取“法律顾问+法制员+集体讨论”的审核机制,行政执法案件能做到处罚主体适格、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罚的依据准确、处罚的种类幅度适当。 七、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召开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学习会暨党风廉政工作部署会,专题学习相关财经制度,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严格按照相关财经制度报销相关经费。 (二)严格执行《龙泉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财经制度和培训费相关管理制度,按照规定使用“浙里报”APP进行线上审批、报销,提倡精简培训费,实行事前审批制度,加强票据合规性审查工作,确保接待费用报销程序合法合规。 (三)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工作程序和操作标准,修订《龙泉市应急管理局采购制度》,实行事前申请、成立询价小组,事后及时验收、及时报销。 (四)开展固定资产清查,进行贴标管理,实行月结月报。制作固定资产领用清册,及时登记固定资产出入库,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全面依照固定资产相关管理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使用、报废;对新增固定资产及时录入、登记,对调拨的资产及时进行核销。 (五)分管领导对时任工会相关工作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对现任工会工作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开展工会活动违规报销经费退款工作,相关人员已退回相关款项至单位工会经费专户共计1177元。 (六)对重复享受夜餐、差旅费补贴的及财务人员进行集体谈话提醒。开展重复享受夜餐补贴和差旅费退款工作,相关人员已退回并上缴至国库专户相关款项共计2880元。 八、关于“基层党建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根源,提出下步努力方向。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谋划党建工作,要求坚持做到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共部署、齐推进。 (二)截至5月底,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主题党日活动5次,多次开展全局干部职工给会议集中学习,要求党员干部加强党建理论知识自学。 (三)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先后赴上垟镇剑瓷廉韵馆、竹垟乡畲族文化馆、王毅进士文化馆和红石榴驿站等场所沉浸式体验剑瓷廉洁文化和历史,同时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等活动。 (四)制定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方案,加强会前沟通,党员干部互相提出“有辣味”的批评意见,高质量开好组织生活会。 (五)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关于设立丽水市本级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经费的指导意见》等党费使用相关规定和文件,进一步加强党费的管理和使用,提升党员特别是党务干部业务能力水平。 (六)分管领导对时任党建相关工作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对现任该工作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开展党员活动超标支付退款工作,相关人员已退回并上缴至国库专户相关款项共计1323元。 九、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干部队伍建设谋划不深以及混岗问题的原因,推动干部队伍能力建设。 (二)印发《龙泉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干部能力素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每月组织开展干部能力素质提升行动,提升全局干部业务能力、执法能力和综合素质。同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行政执法队全员执法。 (三)召开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学习会暨党风廉政工作部署会,学习《关于加强龙泉市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规定》等规定,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出入境管理相关规定和制度。 (四)修订完善《龙泉市应急管理局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制度》,制作《龙泉市应急管理局出入国(境)证件领取记录本》,实行干部出入境审批单、因私出国境情况报告表等材料和出入境证件统一专人保管。 (五)党委书记对人事干部相关工作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分管领导对时任办公室负责人,时任出入境管理、会议记录、人事干部相关工作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对现任办公室负责人和相关工作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十、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召开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专题学习《龙泉市应急管理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会中深刻剖析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产生的根源,提出整改措施。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坚持集体讨论、党委委员逐一发表意见、党委书记末位表态。 (三)完善局会议相关制度,组织开展会议记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活页记录已装订成册。 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坚持不懈促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再巩固、再提升;对需要逐步解决、长期坚持的,按照既定方案和整改措施,加强督查评估和跟踪问效,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以身作则抓落实。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营造应急管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坚定不移保长效。认真总结巡察整改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深刻反思,认真剖析,坚持做到举一反三,及时把巡察整改中形成的有效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成果,逐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系统有关管理配套制度,根据形势和工作发展的需要,对已出台的各项制度再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使应急管理工作更加规范、科学、有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7261829;电子邮箱62419788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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