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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742045064/2024-39822   发布机构:西街街道   成文日期:2024-09-11  

关于《关于印发《推动西街街道食用菌产业扩容提质发展激励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龙泉市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20 09:58:10 点击数: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https://www.longquan.gov.cn/art/2024/9/20/art_1229459683_25297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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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食用菌产业作为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投资少、周期短、效益高的特点,是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地方经济多元化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激发当地农民、合作社、企业等社会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根据《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关于推进特色精品农业高品质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亟需推动西街街道食用菌产业扩容提质发展,为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逐步扩大黑木耳种植,有效促进西街街道食用菌产业扩容提质发展。

三、文件依据

该《通知》依据《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特色精品农业高品质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龙政办发〔2022〕45 号)和《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关于推进特色精品农业高品质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龙政办发〔2024〕8 号)等文件制定。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效期

本文件政策适用于西街街道范围内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团体等,文件执行有效期为一年。

五、主要内容

在参照上级文件的基础上,按照工作目标,从总体要求、补助办法、工作举措、工作要求四个方面出发,阐明推动西街街道食用菌产业扩容提质发展的具体办法。

一是总体要求。力争到2025年,逐步扩大黑木耳种植,有效促进西街街道食用菌产业扩容提质发展。

二是补助办法。根据街道食用菌产业发展需求和实际情况,结合市里政策,激励个人、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社会团体等在街道辖区范围内发展黑木耳栽培,给予满足条件的种植户相应的土地流转租金补贴。

三是工作举措。通过扩大政策宣传、做好要素保障、加强合作社与专业户等主体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推进街道食用菌产业扩容提质发展。

四是工作要求。通过科学规划、技术创新、产业链整合、政策支持和可持续发展等策略的实施,促进街道食用菌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六、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该文件发文日期为2024年9月11日,实施日期为9月11日,有效期为一年。为加快推进街道食用菌产业扩容提质发展,进一步激发当地农民、合作社、企业等社会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为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故该《通知》自公布之日未满30日即施行。

六、解读机关(包括解读机关、解读人、咨询方式)

解读机关:龙泉市人民政府西街街道办事处

解读人:曾佳

咨询电话:0578—7115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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