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八都镇“一老一幼”联合体项目,位于龙泉市八都镇四村金山岙区块原八都卫生院地块。建设单位为龙泉市八都镇人民政府。经上级部门同意,现业主单位申请对项目室外附属工程建设内容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对方案调整进行公示。
一、调整内容:室外附属工程建设内容。
二、该变更公示期限为十天(2024年9月12日至9月21日)。对本项目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持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身份证明)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相关利害关系人有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权利, 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三、联系地址: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578-7750199。
附件:1、调整后总平面图.pdf;2.调整前总平面图.pdf
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