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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林议[2024]5号龙泉市林业局关于龙泉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52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002656011/2024-39400   生成时间:2024-08-22 17:02:15 发布机构:龙泉市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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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潇影等七位代表:

你们在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进一步支持打造八都竹木产业集群的建议”已收悉。我局对你们的提案十分重视,在充分研究讨论的基础上,专门落实人员负责答复。在此感谢您们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建议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龙泉地处浙西南,是我国南方重点林区县(市),是华东地区重要生态屏障,九山半水半分田是龙泉的真实写照,生态环境优越是我市的优势,也是限制,交通不便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市生产发展,导致我市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我市森林资源丰富,森林面积386.9万亩,森林覆盖率高达84.74%,全市现有竹林面积61万亩,居全省第二位,总立竹量9600万株,年产竹材1800万株。广大人民群众靠山吃山,林业发展惠及全市23万林农,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林业产业成为人民群众赖以生活的传统产业,尤其是竹木产业,带动群众就业人数最多,经济效益较为显著,竹木产业发展关乎千家万户。

依托丰富资源,我市竹木产业快速发展,产业总体规模不断提升,占全市工业比重不断提升,现有竹木加工企业600多家,其中涉竹企业130多家,规上企业38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4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10家,超5000万元企业10家,超亿元企业5家,年加工竹材6500万株,解决就业近2万人。2023年我市竹木业加工产值达67亿元。

但随着产业发展,新老问题也不断显现。受“三改一拆”、“六边三化三美”以及环保督察等行动影响,原处于农村城镇结合部的初级加工点整改拆除,造成原竹初加工环节缺失,产业链脱节。近期,根据省政府《关于新发展理念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20〕6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浙政办〔2021〕31号)等文件精神,市经济开发区牵头组织在我市开展了新一轮“腾笼换鸟”行动,经济开发区内亩均税收低于3万元的低效企业将遭到清退,“低散乱”企业无疑会再次面临整改。企业谋求发展的同时,一定要注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点问题。绿色高质量、和谐、可持续地发展竹木企业需要政府部门和企业主及广大社会各阶层共同关注与支持。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笋竹高效示范园建设和竹产业链脱节问题,并作出了如下努力:

(一)鼓励开展集约化经营。着力引进竹精加工企业等工商资本“上山入林”,以二产带一产发展,探索“订单林业”“特种竹材定向培育”等机制,推进竹林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升机械化、专业化水平,解决竹农采伐运输难、管理难等后顾之忧。2023年成功招引“年产200万株竹材项目”,总投资2035万元,在城北乡、道太乡和龙渊街道8个村流转并开展集约化经营毛竹林1.5万亩,配套建设林道50多公里,辐射带动周边区域4万亩竹林经营水平。

(二)建设竹木小微园。以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省级试点为契机,龙泉市委、市政府编制了《龙泉市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目前,已建成小微园14个,入驻企业200余家,竹材年加工量跃至6500万株,竹材价格升至700元/吨,带动新增就业3万余人。完善小微园管理机制,提升企业培育服务体系。

(三)试点审批建设竹初加工点。根据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加快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林改〔2020〕38号)文件要求,结合龙泉发展实际,运用竹产业发展有关政策,在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运用林业设施用地计划审批建设竹初加工点。2022年率先运用林业设施用地审批相关政策开展竹初加工点建设,计划至2045年建成45个,现已审批立项竹初加工点10处,建筑面积达6.3万平方米,实现年加工原竹800万株,2024年计划再建设6处,建筑面积约2.8万平方米,预计产值一亿元以上。目前,查田镇查二村“金圩”、八都镇松渠村“大唐庵”、小梅镇二村“东垄”、上垟镇五都楼村“通天桥”4个竹初加工点已建成投产;兰巨乡下沙桥村“桑场”、兰巨乡蜜蜂岭村“古田”已建设完成;八都镇东音村“风阳垄”、八都镇高大门村“青山连”、塔石街道上坞村“垟底岗”、剑池街道大沙街道“吴田际”4个竹初加工点正在建设中;小梅镇半边月村“丁前”竹初加工点已批准立项。

(四)编制竹初加工点建设规划。根据市政府要求,市林业局委托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机构开展《龙泉市林区道路网和竹初加工点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在全市开展竹资源调查,根据产业特点和资源现状、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对市域范围内毛竹初加工点建设做出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解决市域毛竹初加工点建设布局和结构,提出管理和实施的具体措施。根据《规划》统一审批建设毛竹初加工点,补齐产业链。

(五)编制出台“一方案,两政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竹木产业发展,出台了《龙泉市做大做强竹木产业实施方案》和《关于推进竹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加大初级加工用地保障,经济开发区、八都镇、安仁镇、查田镇、兰巨乡和上垟镇等竹木企业主要集聚区和竹木资源集中地,应根据企业发展空间需求,合理规划标准厂房、小微园或其他竹木产业集聚区;增加对竹材初加工点的布局与建设,通过合理规划林业设施用地,在八都镇等毛竹重点乡镇,建设竹初加工点30处,总占地面积210亩。

(六)编制《林业行业年度安全监管计划》。安全生产无小事,安全隐患需重视。以往的初加工厂房普遍存在材料产品乱堆放,粉尘多,火源未有效控制,消防通道被占用,除尘设施、消防设备不健全等问题。这种厂房无法满足当前安全生产日益重视,人民生命财产日益重要的要求,想要长期安全生产经营,科学规范化的生产管理必不可少,市林业局就生产加工风险重点要点进行综合研究分析,制订了《监管计划》。从明确建设管控、规范决策审批、强化履约管理和加强管理服务等方面进一步规范竹初加工点的建设和管理,促进资源要素优化整合,提升初加工点建设质量和效益,促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

(七)编制出台《龙泉市竹材初加工园开发引导方案》(龙林长制办〔2023〕4号),规范我市竹材初加工园的建设和使用,强化初级加工用地保障,明确“竹材分解点物理加工、园区的成品精深加工”定位,切实解决当前竹材价格低下、竹林经营收益减少、竹林失管等问题。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与龙泉市林业局联系,希望您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林业工作,多提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毛日华,联系电话:0578-7215730。

龙泉市林业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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