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英和代表:
您在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强工程项目采伐的松材线虫病疫木源头管理的建议”已收悉。我局对您们的提案十分重视,在充分研究讨论的基础上,专门落实人员负责答复。在此感谢您们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建议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龙泉现有松林面积244.3万亩(其中纯松林61万亩),占全市林地总面积的62%,系丽水最大松木分布区之一。2017年首次发现病死松木,2019年被列为松材线虫病疫区。疫情发生以来,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和工作部署,构建“1个工作专班+25家成员单位+19个乡镇(街道)”防控工作网,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
由于我市松林面积大、范围广,前几年管理机制不全,相应的管理办法欠缺,定点加工企业产能不足等问题,存在有疫木流失现象。针对存在的问题林业局在市领导的指挥下做出了相应的管理措施:
一、凭证采伐,加强管理。要严格按照“征占用林地、森林抚育经营、油茶保供、森林质量提升以及其他省级以上林业工程项目等特殊情形”审批除治性采伐规定,落实涉松项目松木凭证采伐管理制度,严格审查松木采伐许可证办理的申报材料和采伐作业设计方案,做到逢伐必批、不漏一株。非前述规定情形,不得审批松木采伐。要坚决杜绝以项目采伐为名的乱砍滥伐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规范除治,抓好质量。项目立项单位是项目的业主单位,同时也是涉松项目采伐除治的第一责任主体,要严格执行《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的疫木除治技术标准和松木采伐作业操作规程。在“510·清干净”(要求伐桩高度低于5厘米,松材全部搬运下山,1厘米以上松枝桠捆扎全部搬运下山或就地销毁)的基础上,确保山场松不及枝桠无遗漏。市林业局和各乡镇(街道)是涉松项目采伐的监管主体,要不定期开展涉松项目除治采伐质量检查,发现问题责成项目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暂停涉松项目采伐审批或列入项目实施黑名单,违反有关规定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三、强化监管,防止外流。采伐的松木(疫木)只能在本市范围内进行除害处理,必须集中运至疫木定点加工企业粉碎(削片)或就地销毁。严禁松木外流和未经许可加工、利用,严防疫情外溢、扩散。全面实行松木运输联系单、收购票据、过磅单“三位一体”制度,涉松项目业主单位要对运输单据及时收集、严格审查、规范统计,严防单据不规范使用和造假。为有效防正松木外流,原则要求1立方米采伐许可蓄积量不低于1吨松木过磅重量。若采伐作业设计过大、销毁等特殊情况的,应事前报告乡镇(街道)确认、同意。过磅重量低于对应采伐许可蓄积量较大的,移交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立案调查,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五、加强检疫执法,建立协作办案等合作机制。2023年以来,我市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局林业联络站。通过“市指挥部牵头行动+林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等职能部门持续跟进+乡镇(街道)分头开展”的形式,严防疫木流失,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效。对收购、调运、堆放、加工、使用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联合查处力度;对电力、通讯、建筑、交通等施工领域中涉松行为开展检疫执法检查,加大联合查处力度。
六、多维度开展宣传,营造氛围。采用召开会议、发放宣传手册、地方电视台播放、互联网报道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等有关单位要通过各种会议、张贴标语、挂设横幅、流动宣传车等形式开展政策宣教,普及防治知识,提高社会各界保护森林生态意识,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松材线虫病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停止采伐利用松木,积极配合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与龙泉市林业局联系,希望您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多提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徐方泽,联系电话:15268771686(595686)。
龙泉市林业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