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龙泉市委 龙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集聚创新创业人才 奋力推进一座独具匠心的文化名城建设的实施意见》(龙委办发〔2020〕2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企业紧缺技能人才(实用人才)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与标准
对年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根据企业纳税情况,对纳入我市急需紧缺人才目录或经企业研究公示确定并报相关部门审定的一线技能人才,给予一定名额的人才津贴补助,实施期限为5年。年纳税额100万-500万的企业2名,500万以上-1000万的企业5名,1000万以上-5000万的企业10名,5000万以上-1亿的企业20名,1亿以上的企业50名,每人每年补助6000元。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选拔资助对象。符合资助条件的企业组织开展相应名额的企业紧缺技能人才(实用人才)选拔,选拔结果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后个人填写《龙泉市企业紧缺技能人才(实用人才)津贴审批表》、单位填写《龙泉市申请享受企业紧缺技能人才(实用人才)津贴人员汇总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专技科。
(二)审核。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对各单位申报对象情况进行审核。
(三)公示。市人力社保局对审核通过的申报对象进行公示。
(四)拨付。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财政局拨付资金。
三、申报材料要求
根据龙委办发〔2020〕22号文件规定,请各有关单位负责上报以下材料:
(一)《龙泉市企业紧缺技能人才(实用人才)津贴审批表》(附件1,纸质一式4份,粘贴电子版照片后双面打印)。
(二)三年期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及一年以上的当地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三)紧缺性(实用人才)人才证明材料(文凭、职称、获奖证书等),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由单位负责人签署“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龙泉市申请享受企业紧缺技能人才(实用人才)津贴人员汇总表》(附件2,每个申报单位纸质一式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表格,邮箱:236288244@QQ.com)。
(五)企业2023年度纳税证明。
(六)单位公示原件。
以上附件样表可从龙泉市政府网(http://www.longquan.gov.cn/)“公示公告”栏目下载。请各有关单位将以上材料于2024年8月2日前报送至龙泉市人力社保局专技科(龙泉市人民政府8楼828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7262229(龙泉市人力社保局专技科);联系电话:7765730(龙泉市委人才办)。
附件:附件1.龙泉市企业紧缺技能人才(实用人才)津贴审批表.docx
附件2.年度龙泉市申请享受企业紧缺技能人才(实用人才)津贴人员汇总表.docx
中共龙泉市委人才科技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办公室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