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招群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灵芝文化保护与传承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文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提案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过程
我局非遗中心工作人员先后与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进行联系对接,了解各部门在灵芝文化保护与传承方面所作的工作,并交流下步工作计划。
二、提案涉及建议落实情况
(一)针对提案中关于“加强对灵芝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建议:
一是积极构建灵芝文化非遗保护体系。以全国第一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为基础,深入挖掘灵芝文化内涵,积极推进灵芝栽培技术申报非遗代表性项目,并于2008年被评定为丽水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同时加强传承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班,不断加强传承能力。二是发布灵芝产品标准体系。2014年,龙泉市印发《龙泉灵芝、龙泉灵芝孢子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2022年,在龙泉举行的第三届中国(龙泉)灵芝大会暨龙泉人才科技峰会上,《地理标志产品龙泉灵芝》《地理标志产品龙泉灵芝孢子粉》丽水市级地方标准正式发布,龙泉灵芝、龙泉灵芝孢子粉迎来了首个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实现了全省地理标志产品市级地方标准零的突破。
(二)针对提案中关于“多元化宣传,提升市民的荣誉意识”建议:
各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媒体多元化宣传灵芝文化。一是由农业农村局牵头,与业内顶级媒体进行合作宣传。2024年6月,中国农村杂志社旗下《农产品市场》期刊出版了《龙泉灵芝特刊》,进一步扩大了龙泉灵芝在全国范围内的影响力。二是在龙泉旅游公众号,天下龙泉抖音等线上新媒体平台,发布了一系列关于灵芝产品的推介,加大对龙泉灵芝文化的宣传力度,如“朋克养生的灵芝咖啡”“特色灵芝茶产品”等。近年来,龙泉连续举办中国(龙泉)灵芝大会,先后获得“中华灵芝第一乡”“中国灵芝核心产区”等多张国家级名片,营造了浓厚的文化和产业氛围,让全国人民更加深入地了解灵芝文化的历史和价值。
(三)针对提案中关于“强化对传统文化的挖掘与整理”建议:
龙泉灵芝是中华灵芝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采集与使用时间可追溯至三国时代之前。近年来,龙泉灵芝文化的传承者们在对龙泉灵芝文化挖掘中,先后发布了多篇有影响力的文章,如王振春、何穗谷撰写的《龙泉灵芝文化溯源》,吴子敬撰写的《龙泉灵芝种植系统的特征和发展》等。2024年,我局与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文联、龙泉灵芝协会等有关单位及行业代表开展座谈,共同挖掘龙泉灵芝文化发展脉络和发展成果,成功发布《龙泉灵芝特刊》。
(四)针对提案中关于“进一步推动龙泉灵芝与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建议:
随着灵芝产业的进一步发展,龙泉在强化灵芝产品供给的同时,深入挖掘灵芝文化,拓展了产业的生态涵养、休闲体验、文化传承功能,激活融合发展新动能。自2021年以来,龙泉正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科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龙泉市泉灵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先后被评为浙江省中医药文化养生基地、工业旅游示范基地。2024年,我局还批复成立了龙泉灵芝博物馆,并免费对外开放。
三、下一步计划
(一)加大传承保护力度。不断提升和拓展灵芝文化的内涵,深化灵芝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工作,构建更加完善的非遗传承人队伍。同时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活动为依托,强化灵芝栽培技术的展示,提升非遗项目灵芝栽培技术的知名度。
(二)加强宣传推广力度。我局将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交流与合作,多渠道推广宣传灵芝文化,将丽水市级非遗——龙泉灵芝栽培技术在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宣传,共同推动灵芝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三)加强灵芝产业与旅游业融合工作。我局将持续深挖灵芝的实用价值和文化价值,积极拓展旅游观光、农事体验、科普教育、青少年拓展等文旅产业,打造灵芝特色景区,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与龙泉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联系,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文旅工作,多提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联系人:吴海斌,联系电话:0578-7761701。
龙泉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