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龙泉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龙泉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泉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行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浙政发〔2024〕10号)、《丽水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丽政发〔2024〕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进一步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遵循市场规律,依靠市场提供多样化供给和服务,引导企业适当让利。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打好政策组合拳,推动惠企利民,激发最大乘数效应。
(二)坚持标准牵引、扶优汰劣。以标准为基础,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加快淘汰超期服役、高耗能高排放、具有安全隐患的产品设备,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安全化发展。
(三)坚持因地制宜,重点突破。强化统筹谋划,明确目标任务,分领域分层级推进,清单化闭环式管理,破解堵点卡点,确保政策精准、服务便捷、群众有感。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到2027年,全市工业、能源、建筑、交通、农业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3%、75%。
1.完成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支持企业在设计、生产、仓储和运营等环节的数字化改造,2024年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率达90%以上,到2027年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实现全覆盖。支持企业对装备、生产线、车间等进行智能化升级,到2027年新增未来工厂、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3个(家)。(责任单位:市经商局、市应急管理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加快重点行业技术改造。聚焦汽车零部件(热管理)、不锈钢、泵阀、竹木加工、健康医药、剑瓷等重点行业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实施技术改造投资工程,每年组织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30个。(责任单位:市经商局、市发改局)开展石化化工行业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到2027年力争实现老旧生产装置更新70%以上。(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引导竹木加工产业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标准的除尘系统升级改造,到2027年力争实现干式除尘系统设置锁气卸灰装置或更新除尘系统20套。(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
3.实施能效标准引领。到2027年,推动汽车零部件(热管理)、机械电子、健康医药等重点领域生产线(装置)能效全部达到基准水平以上,能效标杆水平产能比例超过50%。(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经商局)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工艺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工艺设备。(责任单位:市经商局、市发改局、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市应急管理局)
4.推动能源设备更新改造。持续推动老旧变电设备和输电线路改造、高耗能变压器节能化改造、电网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更新,每年投资20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国网龙泉市供电公司)
5.加快环保设备更新改造。推动全市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省控以上水质和空气自动站智能化升级,老旧实验室大型仪器、水质自动站、空气自动站等设备更新。鼓励重点排污单位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推动锅炉等特种设备除尘、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改造更新和脱氮设备安装。(责任单位: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市经商局、市发改局)
6.加快老旧住宅电梯报废更新改造。定期组织开展住宅电梯摸排,加快报废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推动交付年限13年以上的老旧住宅电梯报废更新或大修改造,到2027年累计报废更新或大修改造老旧住宅电梯2台以上。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到2027年新加装电梯30台以上。(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
7.完成燃气老旧管道和设施设备改造。加快改造或迁建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燃气厂站,到2027年完成老旧小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5个以上、老旧燃气厂站更新改造1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消防救援大队)
8.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建筑节能改造。加快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因地制宜推动完善市政管网等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到2027年,改造11个以上居民小区的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备,新建或改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座以上,完成既有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1座以上、城市垃圾转运站规范化改造7座以上。以建筑设备、外围护结构等为重点,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到2027年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万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发改局、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
9.加快公共交通和船舶新能源化。每年更新电动公交车3辆,到2027年力争主城区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比例达到90%,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比例达到95%以上。推进美丽渡口创建,到2027年更新4艘内河渡运船舶,有效提升内河渡运公交化运营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0.支持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加快推动重点区域路网设施设备更新,积极争取省级公路数字化改造试点。加快推动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老旧运输船舶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到2025年淘汰国三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2辆、淘汰国二及以下柴油叉车33台。到2027年累计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8辆。(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
11.加快渔船设备报废更新。重点实施木质渔船的报废减船,到2027年力争完成报废减船40艘,引导退捕渔民上岸转产转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2.加快农业机械装备和设施更新。加快淘汰老旧或国二及以下柴油农业机械,到2027年累计淘汰100台(套)以上。加快高效低耗智能农业机械推广应用,到2027年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达到60%以上。加快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到2027年累计建设提升大棚面积达到300亩以上。推进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建设,到2027年新建或改建省级、区域性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6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
13.提升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水平。推动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实施新建或改扩建项目18个;深入实施一流学科建设工程,更新学科建设需要的先进设备,到2027年专业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推动普通高校基础教育教学设备提质,严格落实职业教育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实施中小学“午休躺睡”工程,根据资金保障情况,到2027年力争完成3000套午休躺睡装备配备。(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4.提升文化旅游设施设备水平。实施全市旅游景区转型提质行动计划,推动旅游观光设备、文化演艺设备、数字化设备等设备提升打造智慧旅游新体验。积极推动全市剧院数字化改造。到2027年,完成索道缆车、观光车船、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化旅游设备更新投资1000万元。(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
15.开展医疗装备更新。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按医疗机构装备配置标准配置装备。支持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片区医疗中心)配置CT、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设备。到2027年医疗卫生机构装备配置达标率达到等级医院要求。支持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力争医疗装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16.推进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防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推进公立医院病房改造,优化病房结构,完善病房设施,到2027年2-3人间病房比例超过95%,适度提高以妇产科、儿科、老年科等为重点的单人间病房比例。(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17.推动安防设备更新改造。开展前端物联感知设备智能化升级,加快交通枢纽、交通道路等重点场所视频监控和卡口类配套安防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新建或改建城市前端设备智能化比例达到上级要求,农村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力争做到无盲区,到2027年更换前端视频监控设备3405套。(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18.推进高层建筑和住宅小区自动消防设施更新改造。推进消防设施改造提升,重点加强高层建筑和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更新,解决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供水管网损坏等问题。到2027年,力争改造提升高层建筑和住宅小区3个以上。(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建设局)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到2027年,培育汽车销售企业2家,家电销售量同比增长10%。
1.开展汽车和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做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宣传工作,积极开展汽车销售企业培育。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回收企业开展家电促销、以旧换新等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新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到2027年,举办促消费活动8场,发放家电消费券500万元,适时发放汽车消费券。(责任单位:市经商局)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引导商家积极开展无理由退换货服务承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推动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支持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实施非标电动自行车清理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回收等行为,对仍上道路行驶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和未备案的电动自行车,依法予以处置,推进非标电动自行车有序退出或置换合规车辆,到2027年全面淘汰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经商局)
3.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实施“厨卫换新”惠民工程。鼓励家居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旧房装修等促销活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小区在场地使用上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商局)持续推进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实现愿改尽改。(责任单位:市民政局)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鼓励企业充分利用虚拟现实技术、直播等方式,开展线上样板间展示、宣传等营销活动。(责任单位:市经商局、市建设局)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到2027年,全市新建或提升再生资源集中分拣处理中心1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10个。
1.建设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建立健全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到2027年新建或提升再生资源分拣处理中心1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10个。完善公共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渠道,推动行政事业单位报废物资统一回收。(责任单位:市经商局、市财政局<国资办>、市建设局)
2.加快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支持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销售企业开展二手产品鉴定、翻新维修和销售业务。(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3.加快再制造产业培育和产品梯次利用。提升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工具等传统设备再制造,每年新增工业机器人50台以上。(责任单位:市经商局、市发改局)强化退役动力电池在储能等领域梯次利用,探索开展风电、光伏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推进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经商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国资办>)
(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到2027年,推动企业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浙江制造”标准2项以上,培育“双碳”认证企业1家以上。
1.加快完善能耗、排放标准。及时对新制修订的能耗、排放等国家强制性标准开展宣传贯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等国家标准。支持企业探索推进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评价技术规定、企业节水诊断技术等地方标准研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局、市经商局、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
2.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提升汽车空调零部件等消费品质量标准水平,推动新能源汽车空调零部件先进产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浙江制造”标准研制。梯度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支持企业争创企业标准“领跑者”。(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局、市经商局)
3.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支持企业积极参与绿色制造等资源循环利用标准研制。推进循环经济领域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局、市经商局、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
4.强化国内国际标准衔接。瞄准“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水平制定“浙江制造”标准。推动我市企事业单位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并在汽车零部件、以竹代塑等领域提出标准制定意见建议。强化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与服务,加强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国内国际衔接。(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商局、市文广旅体局、市林业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组织领导和协调力度。建立龙泉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详见附件),制定实施《龙泉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和分领域行动方案,推动落实全市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重点任务,督促各有关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二)加大设备更新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标准提升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局)积极争取省级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引导制造业加快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责任单位:市经商局)统筹建设专项资金、碳达峰碳中和奖补资金,支持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更新。(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办>、市建设局)统筹利用交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重载营运货车新能源化。统筹上级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和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更新等。(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办>、市交通局)持续实施好中央和省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政策,支持老旧农业机械更新,积极争取渔船更新改造补助资金,支持渔船报废减船。(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办>、市农业农村局)严格落实财政部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政策。鼓励国有企业加快设备更新。(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办>)
(三)加大以旧换新政策支持力度。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利用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促进汽车更新消费。加大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力度,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按规定给予补贴。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实施节能产品、绿色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持续推动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办>、市建设局、市经商局、市发改局)
(四)加大金融要素保障力度。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优先保障用地需求,符合划拨条件的采用划拨方式供地,需有偿使用的应低于同类地段同类性质的供地价格。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能要素保障,开辟节能审查绿色通道,通过节能技术改造产生的节能量,可用于平衡新上项目用能需求。提升服务质效,落实落细各项税收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市发改局)推动银行机构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龙泉监管支局、市财政局<国资办>)
(五)加大创新支撑力度。聚焦各领域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生产的关键共性技术及科学问题,开展重大项目攻关,到2027年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3个以上,取得重大国产化替代成果1项。提升浙西南科创基地、龙泉产业创新研究院等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质效,推进概念验证中心、联合研发中心建设。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到2027年新培育认定首台(套)产品2项以上,通过保险补偿、应用奖励等方式支持首台(套)产品的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商局)
附件:龙泉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联
席会议制度
附件
龙泉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统筹推进我市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促进消费和投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决定建立市联席会议制度。
一、组成部门
召 集 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厉亚萍
副召集人:市府办副主任 李乐平
市发改局局长 吕 俊
成 员:市发改局副局长 黄华森
市财政局(国资办)副局长 毛剑斌
市经商局副局长 吴忠明
市教育局副局长 叶志鹏
市科技局副局长 钟马馨
市公安局副政委 何伟高
市民政局副局长 何伟俊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赖 东
市建设局副局长 叶 龙
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姜 浩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曾光新
市林业局副局长 张志勇
市文广旅体局文保中心副主任 吴明俊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徐月霞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钟建飞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黄为华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总工程师 张军伟
市税务局副局长 叶 肖
市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孙志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龙泉监管支局副局长 汪朝晖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干部作为联络员。
二、成员单位职责
(一)市发改局
牵头全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开展工作调度,重大事项及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告。统筹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工作,牵头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牵头能源领域设备更新,重点加强风电、光伏、用能/节能设备、电网等改造更新。
(二)市财政局(国资办)
负责财政保障,统筹优化现有资金,协调、督促各部门单位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要素支持。参与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建设、再制造产业和产品梯次利用。协同推动设备更新融资租赁工作。
(三)市经商局
牵头重点行业设备更新工作,重点围绕半导体、美丽健康、新能源、数字经济和高端装备等重点产业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开展生产设备、用能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牵头再制造产业和产品梯次利用,培育机电产品再制造规范条件企业,组织我市企业申报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推荐产品目录。牵头汽车、家电产品、家装消费品等以旧换新工作,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协同开展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
(四)市教育局
牵头教育领域设施设备更新工作,摸排全市中小学教育系统设备更新需求,指导各校完成设备更新任务。
(五)市科技局
负责创新支撑,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协同做好退役动力电池、风光设备的梯次利用。
(六)市公安局
牵头公共市域和道路安防设备更新,牵头老旧机动车强制报废工作,协同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协同开展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等工作,对仍上道路行驶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和未备案的电动自行车,依法予以处置。
(七)市民政局
牵头困难老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实现愿改尽改。
(八)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负责土地要素保障,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优先确保用地需求,降低供地成本。
(九)市建设局
牵头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工作,牵头开展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开展家装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协同开展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工作。
(十)市交通运输局
牵头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工作,重点加强公交车出租车新能源化更新、国四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老旧船舶淘汰和船舶新能源化更新改造等。
(十一)市农业农村局
牵头农业机械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更新改造政策。
(十二)市林业局
协同建立碳标签等标识制度,提出以竹代塑领域标准制定意见建议。
(十三)市文广旅体局
牵头文旅领域设备更新,重点加强索道缆车、游船等文旅类设备更新。
(十四)市卫生健康局
牵头医疗领域设备更新,重点加强医疗装备更新、病房改造提升。
(十五)市应急管理局
协同制造业行业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以及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艺设备淘汰目录要求。
(十六)市市场监管局
牵头组织实施标准提升专项行动,牵头开展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协同开展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和家电产品以旧换新。
(十七)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
牵头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工作,加强生态环境质量智能化监测设备的更新,协同建立碳标签等标识制度。
(十八)市税务局
负责完善征管措施,提升服务质效,落实落细各项税收支持政策。
(十九)市消防救援大队
牵头消防领域设备更新,推进消防设施改造提升,重点加强高层建筑和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更新。
(二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龙泉监管支局
发挥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工作机制作用,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
三、工作机制
(一)例会推进。联席会议召集人每季度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副召集人按月听取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数据报送,部署推动重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联络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二)清单落实。实施清单化管理,每年初制定年度重点任务清单,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单位,开展按月调度,压实主体责任,形成工作闭环。
(三)信息报送。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各成员单位及时总结提炼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向办公室报送动态信息、舆情信息和困难问题。
(四)评价通报。加强工作推进情况的跟踪监测,每半年组织一次对成员单位和各地工作的总结评价,对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存在较大问题的督促整改。
龙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泉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黑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