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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331181000000/2024-03053   发布机构: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4-06-25  

文字解读:《关于加快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龙泉市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25 08:56:34 点击数: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http://www.longquan.gov.cn/art/2024/6/25/art_1229382448_25234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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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丽水市关于加快文化、旅游、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全面复兴剑瓷之都·奋力打造品质龙泉”总体定位,高扬“丽水之干”奋斗旗帜,凝聚“龙泉复兴”行动伟力,加快文化、旅游、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步伐。

二、修订内容及新旧政策对比

本政策是在《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旅游业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龙政办发〔2021〕39号)的基础上,结合本市旅游市场实际发展情况和需要修订而成的。新旧政策对比有如下修订:

1.对原政策中评定为国家A级旅游景区的奖励进行修改,根据当前我市旅游市场品质发展的需求提高了对评定5A级国家旅游景区的奖励金额;根据当前国家、省市各级大力推进景区村镇工程,在新政策中增加对评定A级景区村镇予以奖励。

2.对原政策中评定为星级饭店的奖励进行修改,根据当前我市旅游市场对住宿设施品质发展的需求降低对评定5星级国家旅游饭店的奖励金额;根据国家、省文旅部门对各旅游饭店品牌标准的修订,在新政策中降低对品质饭店、特色文化主题饭店、绿色饭店的评定奖励,新增省级非遗民宿、文化主题民宿、浙韵千宿的奖励。

3.在“旅行社组接团奖励”和“特殊团队奖励”中,根据当前旅游市场的发展和细分化,为吸引更多的研学团队来我市开展研学活动,新增并明确了火车专列游、自驾游以及一日游的奖励标准,相应的加大过夜游的奖励力度。

4.在“宣传促销补助”中,为加大旅游市场的开发和扶持旅游企业加大宣传和促销手段,明确旅行社参加旅游推介会的奖励标准,新增新媒体推荐活动、旅拍活动以及“微短剧”拍摄和播出的奖励政策。

5.在“旅游美食奖励”中,为推动产业创新升级,塑造美食品牌文化,从而促进城乡融合,丰富旅游体验,新增美食特色小镇奖励,鼓励创建特色美食集聚区。

6.新增了“旅游企业统计员奖励”,根据当前上级部门对旅游统计数据的重视,为使得各旅游企业更配合旅游统计工作,明确了旅游企业统计员的补助金额和时限。

7.为体现品牌体育赛事活动在招游引客方面的吸引力,新增“推进体育事业发展”政策,明确了来我市举办符合条件的体育赛事并达到一定人数的给予奖励。

三、文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3〕3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消费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26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生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丽政办发〔2021〕2号)等规定,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旅游品牌饭店、景区(点)、旅游车船公司、旅游购物点等以旅游经营收入为其主要收入的具有合法经营的市场主体。每年申报一次。

五、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本扶持政策自2024年8月17日起施行,本意见中涉及奖励补助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原《关于印发加快旅游业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龙政办发〔2021〕39号)同时废止。

六、解读机关

由龙泉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解读。

联系人:方书豪        

联系电话:0578-7751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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