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回头看”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阳光化、数智化、集成化。结合乡村振兴领域“三清一促”专项治理行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回头看”检查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范围为各乡镇(街道)(其中塔石、道太、屏南、城北已列入本年度市委巡察单位,本次不再重复检查)。
二、检查内容
通过查看制度、流程、台账等资料,审查会计凭证,核查相关档案等方式,对乡镇(街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行中机构设置、章程制定、资金使用、资产资源管理、收益分配、资产处置、村级工程、村级合同、村级债务、强村公司运行、“浙农经管”应用、村级财务档案规范管理等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通过随机抽取 2-3个村,查看2023年1月以来的“三资”管理情况,形成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
三、时间及人员安排
时间为5月10日至5月17日(具体视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检查方式以现场检查、听取汇报、资料核对等进行。并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1.第一组
组 长:钟黄晓
组 员:胡立宁、游春红、黄应瑛、方雨然
检 查:剑池街道、安仁镇、锦溪镇、住龙镇、小梅镇、岩樟乡、龙南乡、竹垟乡
2.第二组
组 长:张美娟
组 员:叶英华、叶灵耀、张仙霞、张江聪
检 查:龙渊街道、西街街道、八都镇、上垟镇、查田镇、兰巨乡、宝溪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检查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进行统筹部署,切实做好检查工作。成员由市农业农村局农经站人员和“ 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人员组成。各乡镇(街道)及有关人员要全面配合,如实反馈实际情况和提供检查资料,确保检查工作有序、高效完成。
(二)突出问题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检查小组要及时梳理、研判,由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形成问题清单,下达问题整改建议书。各乡镇(街道)要结合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结果,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逐个、逐项整改,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并形成书面整改报告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三)强化工作完善。坚持检查工作和“举一反三”相结合,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和规范农村“三务”公开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加强“小微权力”监督。通过完善制度、加强日常监管等举措,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机制更加健全,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更加有效,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集成应用更加便捷。
五、其他事项
检查结果整理汇总并反馈至农业农村局农经站。
联系人:游春红,联系方式7766153。
附件: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表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 龙泉市审计局
2024年5月8日
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表
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检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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