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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公告(第二批)

文章来源:龙泉市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24 08:40:31 点击数:

2024年5月,上级下达龙泉市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1万元,按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现将资金分配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31号);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浙财农〔2024〕32号)

二、分配原则

(一)根据我市特点,结合乡镇(街道)实际情况:一是充分考虑发展产业项目,产业项目优先的原则;二是充分考虑各乡镇(街道)的实际发展情况;三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二)结合我少数民族发展要求。

三、资金分配

(一)2024年度龙泉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补助资金:200万元;

(二)2024年度龙泉市少数民族发展项目:11万元。

四、公告时间

2024年5月23日至6月2日

五、监督电话

0578-7262135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