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的实施意见》(龙委办〔2013〕21号)、《龙泉市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龙农字〔2019〕246号)和《关于印发龙泉市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龙财农〔2016〕18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各有关乡镇(街道)、村项目申报情况,现将2024年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项目建设任务和补助资金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2024年5月22日-5月30日
2、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站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鑫华 联系电话:0578-7269297
附件1 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项目与资金补助计划安排表.xls
龙泉市财政局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