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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公告(第二批)

文章来源:龙泉市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07 11:56:09 点击数:

2024年4月,上级下达龙泉市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35万元,按照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现将资金分配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16号)

二、分配原则

(一)根据我市特点,结合乡镇(街道)实际情况:一是充分考虑发展产业项目,产业项目优先的原则;二是充分考虑各乡镇(街道)的实际发展情况;三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二)根据《浙江省乡村振兴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乡村振兴综合试点项目的通知》(浙乡振函〔2023〕1号)文件精神,经省级竞争性评审我市道太乡列入2023年度省级乡村振兴综合试点项目实施范围。2023年度已预拨启动资金1000万元,2024年度下达剩余2000万元资金。

三、资金分配

龙泉市库区特色渔业乡村振兴综合试点项目:2000万元;

2024年度龙泉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补助资金:235万元。

四、公告时间

2024年4月7日至4月17日

五、监督电话

0578-7262135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