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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656361/2024-02008 | 主题分类: | 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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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龙泉市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28 |
文号: | 龙卫〔2024〕14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KLQD67-2024-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48号)、《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的要求和规定,我局对2024年3月31日前制定的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定期清理。经局班子会研究通过,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4年4月28日起施行。未列入《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龙泉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28日
附件
龙泉市卫生健康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
序号 | 发文单位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日期 |
1 | 龙泉市卫生健康局 | 关于印发《龙泉市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的通知 | 龙卫﹝2022﹞17号 | 2022 年3 月31日 |
2 | 龙泉市卫生健康局 | 关于印发《龙泉市第二孩、第三孩育儿补贴办法(试行)》等2个办法的通知 | 龙卫〔2023〕77号 | 2023年12月6日 |
3 | 龙泉市卫生健康局 | 《龙泉市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 龙卫〔2023〕81号 | 2023年12月29日 |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