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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65628/2024-01911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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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22 |
文号: | 龙民字〔2024〕22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KLQD10-2024-0003 |
有效性: | 有效 |
各有关单位、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畅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需要,经清理汇总,现对我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龙民字〔2023〕13号)等5份文件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2024年4月22日起施行。
附件:龙泉市民政局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龙泉市民政局
2024年4月22日
附件
龙泉市民政局决定废止的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 龙民字〔2023〕13号 |
2 | 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程序的通知 | 龙民字〔2023〕41号 |
3 | 关于特困人员认定和财产处置指导意见的函 | 龙民字〔2023〕60号 |
4 | 关于印发《龙泉市专职社区工作者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龙民字〔2023〕67号 |
5 | 龙泉市民政局 龙泉市青瓷宝剑产业局关于印发《关于规范青瓷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龙民字〔2023〕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