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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1181000000/2024-01895 | 主题分类: | 林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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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04-15 |
文号: | 龙政办发〔2024〕9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KLQD01-2024-0004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龙泉市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泉市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油茶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印发的《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林改发〔2022〕130号)以及浙江省林业局等3部门印发的《浙江省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浙林改〔2023〕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龙泉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精神,以保障国家粮油安全为目标,以推动山区农民增收为支点,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引领、生态优先”原则,用好用足相关油茶产业发展支持政策,扎实推进油茶保供生产工作,大力开展木本油料“聚富”行动,促进群众增收致富,助力我市探索山区共同富裕特色之路。
二、工作目标
2023-2025年,全市新增油茶面积38814亩,油茶低产林改造面积10353亩,争取到2025年全市油茶种植面积达到7.4万亩以上,茶油产能达到1705吨,综合产值达到1.87亿元以上。其中,2023年新增油茶面积15179亩,低产林改造3000亩;2024年新增油茶面积11818亩,低产林改造面积3989亩;2025年新增油茶面积11817亩,低产林改造3364亩。
三、重点任务
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引领”原则,以扩面提质增效为主线,推动创新驱动、示范带动、科学经营、强链延链。重点通过扩大油茶种植面积、实施油茶低产林改造、建设高标准示范基地、推广生态复合经营、优化加工生产布局、推进油茶区域品牌创建、强化科技服务体系、完善产业扶持政策等措施,着力提升我市茶油产能。
(一)扩大油茶种植规模。加强对油茶种植的规划指导,充分挖掘林地潜力,大力保障油茶发展用地。一是允许依规将坡度较缓、土层较厚、不易产生水土流失、适宜种植油茶的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地方公益林调整为商品林,用于种植油茶。二是支持利用规划造林地、低效茶园、低效人工商品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松材线虫病疫区采伐迹地等非耕地国土资源,结合退耕还林地林分结构调整、森林防火隔离带建设等措施种植或改培油茶。鼓励利用房前屋后等四旁用地种植油茶,按照油茶造林技术规程折算面积。支持按照高标准油茶林集约经营技术要求实施林木清理、整地、垦复、施肥等造林和抚育经营措施。三是充分利用龙泉市国家储备林项目林地流转,有效拓展油茶产业发展空间。在营造林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新造油茶林计划,优先保障油茶种植所需的林木采伐限额。
(二)实施油茶低产林改造。依据《浙江省油茶新种与低产林改造技术指南》,对年产籽量45kg/亩以下的低产低效油茶林进行更新改造,推进良种化替代、规范化生产和生态化经营,提升单产水平。一是对2009年及以后新造林地块,可清除实生或前期低产品种,调密度至每亩56-74株、郁闭度0.7左右,空地采用良种容器大苗补植,进行抚育管理。二是对2009年以前造林的老油茶林地块,采取“多砍少补”方式,保持林分投产密度至每亩56-74株、郁闭度0.7左右,空地采用良种容器大苗补植,同时对于高度2.5m以上的保留植株行进行回缩疏剪成形,待良种株成形进入盛果期后全部去除低产行,有条件的地块可采用“半砍半留+良种补植”方式。
(三)建设高标准示范基地。在龙渊街道、安仁镇、兰巨乡、道太乡等油茶核心发展区域,按照宜机化种植、道路完善、灌溉设施齐全等建设标准,鼓励建设高标准油茶示范基地。一是推广丰产栽培技术,依据技术规程,合理配置主栽品种与授粉品种,加强抚育管护,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强化水肥、树体、花果管理和病虫害防治。二是推广轻简宜机的宽窄行种植模式,提高机械在油茶生产管理、采集、处理等过程中的应用率,降低劳动成本,提高经济收益。三是鼓励有条件有规模的基地完善林区道路、设置作业道、电力、库房等必要的生产基础设施,充分利用蓄水池、山塘等水源,配套灌溉或水肥一体化设施,改善油茶生产作业条件,增强抗旱、稳产能力。
(四)推广生态复合经营。实施“油茶+N”复合经营模式,推广“油茶+中药材、油茶+食用菌、油茶+林下养殖、油茶+茶叶(水果)”等多种复合经营模式,有效扩大油茶种植面积和提升油茶经营效益。同时,结合“千村万元”林下经济增收帮扶工程,打造一批示范带动好、经验可复制、成果可推广的油茶生态复合经营示范基地。
(五)优化加工生产布局。坚持“招大引强和本地扶持培育相结合”的原则,在龙渊街道、剑池街道、安仁镇、兰巨乡、道太乡等油茶核心发展区域,重点培育和引进一批集油茶生产、油茶果收储、油茶籽精深加工为一体的龙头企业。协调解决油茶生产企业在生产用地、工艺改进、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环节的问题,帮助企业加快开展木本油料系列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提高油茶附加值。
(六)推进龙泉油茶品牌创建。结合“浙山珍”“丽水山耕”等公用品牌与企业商标开展油茶品牌创建,将油茶系列产品融入“天下龙泉”区域品牌建设,组织油茶企业、专业合作社积极申报绿色、有机等茶油产品认证。鼓励企业参加相关农(林)产品展销会,丰富营销渠道,实现产业链延伸发展。
(七)强化科技服务体系。依托省市县乡四级油茶科技推广服务体系,提升油茶科技推广队伍的服务水平,实行技术人员定点包干服务,定期开展实地点对点指导工作。加大油茶产业从业人员技术培训力度,开展校企、院企合作共建,在油茶种植、基地管理、提升改造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创新油茶生产环节景观化操作,使油茶产业链成为龙泉特色旅游资源,以油茶示范基地为载体,谋划一批文化观光、科普研学、教育示范和森林康养项目,打造多元景观融合的油旅基地。
四、扶持政策
(一)油茶良种新造林。在荒山荒地、迹地、灌木林地以及四旁用地等非耕地进行油茶良种新造林,经验收合格的,种植当年每亩补助1000元;在造林后第二年、第三年分别采取劈灌除草、整形修剪等抚育措施,经验收合格的,每年每亩补助150元。在茶园、果园进行油茶良种新造林,经验收合格的,种植当年每亩补助700元;在造林后第二年、第三年分别采取劈灌除草、整形修剪等抚育措施,经验收合格的,每年每亩补助150元。其中,在2025年12月31日前进行油茶良种新造林,经验收合格的,可按规定享受第二年、第三年抚育补助政策。
(二)油茶低产林改造。对需进行改造的低产低效油茶林,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改造抚育,经验收合格的,每亩补助800元。
(三)基础设施建设。为推进高标准油茶种植示范基地建设,示范带动全市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对油茶基地基础设施建设予以政策扶持。
1.基地道路建设。对列入年度实施计划,符合相关要求,经验收合格的,新建道路给予每公里补助35000元,道路硬化给予每平方米补助115元。
2.基地生产管理用房建设。对列入年度实施计划,建设生产管理用房采用砖混或钢木结构,符合相关要求,经验收合格的,按照房屋建筑占地面积给予每平方米补助200元。单个主体一年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基地堆晒场建设。对列入年度实施计划,建设堆晒场场地为混凝土浇筑、厚度15厘米以上、平整牢固,经验收合格的,给予每平方米补助30元。单个主体一年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4.生产加工设备购置。开展“科技强林”“机械强林”双强行动。对从事油茶生产的个人和生产经营组织新购置油茶脱壳机、油茶籽烘干机、榨油机、小微挖机、山地轨道运输机、履带(微型)运输车、无人驾驶航空器等油茶生产加工农机具进行补贴。在中央、省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目录范围内的,按照相关政策标准给予补贴;在中央、省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目录范围外的,被列入林业局年度推广计划的机械设备,按实际购置价的30%给予补贴。单个主体一年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产品展销展示。开展油茶林产品营销。对于经营主体参加林业部门组织的有关展会和展销活动,给予每个主体展位费全额补贴,差旅费补助3000元。
(五)强化产业保险。组织开展油茶低温气象指数保险。经营主体根据相关保险机构有关规定,对连片面积20亩及以上、种植年限4年及以上的油茶良种基地,开展油茶低温气象指数保险的,给予保费70%的补助。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油茶保供任务是党中央、国务院交予的重大政治任务,对缓解食用油料供需矛盾、保障国家粮油安全、推动山区农民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林业局要牵头组织实施,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支持配合,落实相关支持政策;各乡镇(街道)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油茶保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宣传组织发动工作,合力营造油茶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全力推进油茶保供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林农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工商资本积极投资油茶产业。同时,加大财政资金支持保障力度,推进油茶保供项目顺利实施。
(三)落实工作责任。根据《浙江省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油茶生产任务计划,将生产任务分解到每一年度,细化落实至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将油茶生产摆到突出位置,明确责任分工,层层签订工作责任状,齐心协力抓好落实,确保完成油茶保供任务。
(四)加强项目管理。充分运用“浙江省林业空间管理”“益林共富”等数字化管理平台,规范造林作业设计,完善项目档案,实行落地上图管理,全面、高效、准确掌握我市油茶产业发展状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林业局要按照相关要求加强技术指导,做到适地适树、合理配置、科学施肥,做好良种种苗“三证一签”监管,加强造林质量和资金使用等监管工作,及时组织开展造林抚育和项目检查验收,切实提高项目建设成效。
(五)建立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明确各单位推进油茶产业发展的责任,将“十四五”油茶保供生产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全市粮食安全责任制和林长制工作考核,将完成年度生产目标任务情况作为合格要求。对进度滞后的予以通报,对年度任务未完成的予以考核扣分,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依规予以严肃问责。
六、其他
涉及本方案中的政策扶持项目,要严格执行申报、公示和奖补工作流程。同一项目涉及市级其他同类奖补政策的,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存在申报项目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或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不予享受政策扶持。
七、附则
本方案自2024年6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我市原有规定与本方案规定不一致的,按本方案规定执行。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泉市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黑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