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等文件要求,龙泉市水利局对本年度局重点工作做了全面筛查,根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范围规定等内容,现将《2024年度龙泉市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2024年度龙泉市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清单
龙泉水利局
2024年3月28日
2024年度龙泉市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单位 | 会同单位 | 决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
决策程序 | 时间节点 | |||||
1 | 龙泉市城区保供水调度方案 | 龙泉市水利局 | 龙泉市财政局、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浙江省饮用水保护条例》《龙泉市城区给水专项规划》等
| 公众参与 (公开征求意见) | 2023年3月 |
专家论证 | 2023年4月 | |||||
风险评估 | 2023年5月 | |||||
合法性审查 | 2024年7月 | |||||
集体讨论决定 | 2024年7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