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党建统领平台、经济生态平台、:
《2024年度龙渊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科室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等文件要求,认真起草决策草案,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确保各项法定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未经上述程序的,不予集体讨论决定。
二、承办科室要严格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浙档发〔2020〕14号)有关规定,认真抓好各阶段形成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2024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情况,及时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目录,按规定程序审查通过后,对决策项目目录调整情况进行公布。
四、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后,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做出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附件:2024年度龙渊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龙泉市人民政府龙渊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26日
附件:
2024年度龙渊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科室 | 会同科室 | 决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
决策程序 | 时间节点 | |||||
1 | 关于进一步加强发展壮大集体组织经济的意见 | 党建统领平台、经济生态平台 | 综合信息指挥室 | 浙现社发〔2022〕4 号关于印发《浙江省现代社区创评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消薄办【2018】4号《关于转发丽水市“双增”攻坚组<对龙泉市发展集体经济提出的要求>的通知》,龙消薄办【2018】8号《函》。 | 公众参与 (公开征求意见) | 2024年7-8月 |
专家论证 | / | |||||
风险评估 | / | |||||
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 | 2024年9月 | |||||
提请街道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2024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