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丽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对2023年度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了梳理汇总,现将《2023年度龙泉市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2024年度龙泉市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龙泉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29日
附件:2024年度龙泉市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单位 | 会同单位 | 决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
1 | 关于开展2024年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 龙泉市应急管理局 | 无 | 《丽水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任务的通知》(丽应急便函〔2024〕9号)
| 决策程序 | 时间节点 |
公众参与 (公开征求意见) | 2024年5月前 | |||||
专家论证 | 无需 | |||||
风险评估 | 无需 | |||||
合法性审查 | 2024年7月前 | |||||
集体讨论决定 | 2024年7月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