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度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24年度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科室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要求,认真起草决策草案,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确保各项法定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未经上述程序的,不予集体讨论决定。
二、承办科室要严格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认真抓好各阶段形成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2024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情况,及时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规定程序审查通过后,对决策事项目录调整情况进行公布。
四、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后,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做出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附件:2024年度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龙泉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度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单位/科室 | 会同单位/科室 | 决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
决策程序 | 时间节点 | |||||
1 | 龙泉市全域公交成本规制财政补贴暂行办法 | 龙泉市交通运输局 | 龙泉市财政局 | 1.浙江省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专项行动方案(浙交强省办〔2022〕13号) 2.《浙江省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导则》(浙交〔2022〕124号) 3.《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办发〔2022〕35号) | 公众参与 (公开征求意见) | 2024年5月 |
专家论证 | / | |||||
风险评估 | / | |||||
合法性审查 | 2024年6月 | |||||
集体讨论决定 | 2024年7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