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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331181000000/2024-01605   发布机构: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4-03-29   文号:办公室便签〔2024〕4号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泉市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文章来源:龙泉市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29 16:16:2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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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龙泉市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请承办单位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要求,认真起草决策草案,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其中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确保各项法定程序全程留痕,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未经履行相应决策程序的,市政府不予集体讨论决定。

二、加强规范档案管理。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反映决策活动,有责任追溯和凭证作用的重大行政决策文件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压实指导监督责任。市司法局要切实履行职责,在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中,加强对合法性审核工作的监督管理。市发改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重大行政决策涉及的重大项目、重大财政资金使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四、实行目录动态管理。根据市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情况,及时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规定程序审查通过后,对决策事项目录调整情况进行公布。

附件:龙泉市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龙泉市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承办单位

会同单位

决策依据

计划完成时间

决策程序

时间节点

1

《龙泉市农村村民建房审批管理办法》

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林业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

《浙江省农民建房“一件事”办事指南》(浙农经发[2020]6号)

《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公众参与

(公开征求意见)

2024年3月

专家论证

/

风险评估

/

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

2024年4月

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2024年4月

2

《龙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更新方案》(暂名)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

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水利局、农业局、交通运输局、经商局、建设局、文广旅体局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大号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

《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环办环评函〔2023〕81号)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工作的指导意见》(浙环函〔2022〕272号)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浙环便函〔2023〕137号)

公众参与

(公开征求意见)

2024年6月

专家论证

/

风险评估

/

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

2024年7月

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2024年7月

3

《关于加快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龙泉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生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丽政发〔2021〕2号)

公众参与

(公开征求意见)

2023年11月

专家论证(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评审)

/

风险评估

/

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

2024年4月

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2024年4月

4

《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动态调整》

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市司法局、八都镇、查田镇、小梅镇、安仁镇、锦溪镇、上垟镇、龙渊街道、剑池街道、西街街道、石达石街道、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广旅体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

《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2023年8月动态调整目录)》

《龙泉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1年)》

《龙泉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40项)》

《龙泉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2年)》

公众参与

(公开征求意见)

2024年6月

专家论证

2024年8月

风险评估

2024年8月

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

2024年9月

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2024年11月

注:1.公众参与方式还包括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2.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程序根据决策事项需要履行,非必经程序。3.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环节应同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泉市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黑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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