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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索引号:002656556/2024-01524 生成时间:2024-03-28 14:50:53 发布机构:市发改局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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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2024年度发展和改革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科室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等文件要求,认真起草决策草案,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确保各项法定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未经上述程序的,不予集体讨论决定。

二、承办科室要严格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浙档发〔2020〕14号)有关规定,认真抓好各阶段形成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2024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情况,及时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目录,按规定程序审查通过后,对决策项目目录调整情况进行公布。

四、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后,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做出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附件:龙发改〔2024〕56号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pdf


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度发展和改革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承办单位

会同单位

决策依据

计划完成时间

决策程序

时间节点

1

龙泉市高中代管费收费标准调整

市发改局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1.《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

2.《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开征求意见

2024年6月

专家论证

/

风险评估

/

合法性审查

2024年7月

集体讨论

202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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