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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331181000000/2024-01457   发布机构: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4-03-26   文号:公告〔2024〕10号

龙泉市人民政府公告〔2024〕第10号

文章来源:龙泉市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27 10:06:4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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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龙泉市华楼街东延工程—武石路提升改造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龙泉市人民政府制定《龙泉市华楼街东延工程—武石路提升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并依法作出《关于龙泉市华楼街东延工程—武石路提升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龙政发〔2024〕10号),现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如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征收决定公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征收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龙泉市华楼街东延工程—武石路提升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

龙泉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6日

龙泉市人民政府公告(华楼街东延工程—武石路提升改造项目)(黑章).pdf附件:龙泉市华楼街东延工程—武石路提升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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