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龙泉市华楼街东延工程—武石路提升改造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龙泉市人民政府制定《龙泉市华楼街东延工程—武石路提升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并依法作出《关于龙泉市华楼街东延工程—武石路提升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龙政发〔2024〕10号),现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如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征收决定公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征收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龙泉市华楼街东延工程—武石路提升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
龙泉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6日
龙泉市人民政府公告(华楼街东延工程—武石路提升改造项目)(黑章).pdf附件:龙泉市华楼街东延工程—武石路提升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