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龙泉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以省民生实事,“最多跑一次”率达60%,全省通办公证事项达80%,法律援助市域内通办100%为契机,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为重点,落实责任,深化便民服务,加强质量管理,构建我市法律援助工作新格局,现就2023年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搭建网络平台,提升服务质效
2023年5月30日,龙泉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龙泉市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的报告。2023年对全市6个乡镇服务站进行提升改造,全市已建成乡镇(街道)法律援助站19个,村(社区)法律援助点242个,结合行业部门公、检、人事、消协等12个单位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着力优化乡村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法治监督员等队伍作用,积极整合工、青、妇等群团力量,合力形成“专业支撑、援调结合、全域共治”的法律援助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站点的服务功能及配套设施,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
二、夯实工作责任 办好民生实事
(一)公证“最多跑一次”率达60%。只要群众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做到及时办理,及时出证,真正实现让群众“最多跑一次”。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采取网上办证、预约办证、上门办证等服务,切实做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在确保公证业务的质量,同时又让人性化的公证服务温暖人心。今年以来,共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案件320件,公证“最多跑一次”率达64.07%。
(二)全省通办公证事项达80%。为促进公证资源均衡配置,提升公证服务便捷度,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省司法厅开展十件民生实事之时就对全省对公证业务进行调整,编制全省通办目录。法律关系相对简单的一般证明性公证事项(事务),实行“全省通办”,群众可在省内任一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业务。今年以来,共全省通办公证事项196件,全省通办公证事项达88.3%。
(三)“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只要当事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事项符合法律援助范围并属于设区市域内受理范围,就可根据自身情况向设区市域内任一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实现法律援助申请由“最多跑一次”向“就近跑一次”转变,市域内100%通办全面落实到位。
三、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治理模式
(一)法润童心,护“未”成长。积极整合政法、妇联、民政、教育等力量,依托全市274个法律援助中心、站、点,形成市、乡、村、校四级维权网络,利用社会关爱组织、法治副校长、乡村法治明白人、法律带头人等社会团体、人个,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及暑期法治夏令营等活动,利用村、乡、校法治宣传栏、广播站、报纸等法治宣传载体,不断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今年全市共办理青少年维权案件60余起,接待法律咨询1600余人次,有力维护了青少年合法权益。2019-2020年度龙泉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2023年9月27日,龙泉市法律公共服务中心参与“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的复评,12月成功通过“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审核。
(二)法治护航,让农民工少忧“薪”。持续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绿色通道,推进“互联网+”劳动仲裁、人民调解、法律诉讼等服务,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案件速查速办。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助力“无欠薪”百日行动,重点宣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让大家了解权益保护、工资拖欠追讨、劳动合同签订、劳动仲裁等法律维权知识,并着重对务工人员讨薪、工资支付的保障等方面进行宣传,引导居民和务工人员在必要的时候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深化秋、冬季节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成效。2023年成功办理农民工欠薪案件120余人次,挽回经济损失526.5万元。探索建立涉企“法援先锋”服务机制,以政府法律事务服务团、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团、12348 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为后盾,清单式梳理企业法律服务手册。成立“银耀法援工作室”,开展“银晖送法进百企 以法护企促发展”党建联建护企优商活动,实地走访企业 96 家,提供法治体检 245 次,问题办结率 100%,满意率 100%.
(三)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全覆盖。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参与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和认罪认罚从宽全覆盖,除了能够自行委托律师和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可以获得律师辩护的当事人以外,还有些当事人没有能力自行委托律师,应当将他们纳入法律援助的范围中,成为律师辩护全覆盖优先解决的对象。对于公检法部门通知的刑事案件和个人申请的刑事案件实现应援尽援。在市法律援助中心驻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落实7*24电话律师值班制度,在检察院落实每周二至周四安排律师提供法律帮助,2023累计提供法律帮助294件,及时为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服务。
2023年法律援助经费使用情况的说明
根据省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龙泉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办案经费得到了省司法厅资金大力支持,我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相关规定,有序推进案件补贴工作,2023年,共受理各类案件652件,其中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58件(刑事案件81件,民事案件276件、行政案件1件),法律帮助294件。根据《浙江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浙财行﹝2013﹞117号)和龙泉市财政局、龙泉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龙泉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龙司〔2020〕23号)使用规定情况,民事案件阶段2210元,侦查阶段1004元,审查起诉阶段1304元,法院审判阶段1808元,法律帮助认罪认罚同一天同一地点同一律师第一件352元,次件起每加一件加100元,值班补贴202元/天。2023年对开展的法律援助活动和已办结案件、质量评估案件等事项共发放各类补贴50万元,其中案件补贴514件38.41万元,(民事166件20.5044万元,刑事案件72件11.5246万元,行政案件1件0.221万元,法律帮助258件6.16万元)支出中有44件刑事案件为2022年案件,2023年未结民事案件115件、刑事案件31件、法律帮助36件;另11.59万为律师值班、宣传培训、“12348”法网服务,案件质量评估(33件0.165万元)费等,现将资金使用情况汇报如下:
(一)经费来源
省级转移支付经费15万,地方政府配套资金35万。
(二)省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省级经费拨付到账15万,主要用于案件补贴,其中,民事案件7.956万;刑事案件7.0498万(其中侦察0.402万、起诉1.043万、审判5.6048万,加地方配套资金0.0058万。)
(三)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地方政府配套经费入账35万,主要用于案件补贴,案件补贴、认罪认罚、值班补贴、案件质量评估、开展宣传、网络信息自动化等工作;其中民事案件130件12.5484万元;侦查案件10件1.004万元,审查起诉案件2件0.2608万元,审判案件17件3.21万元,行政案件1件0.221万元,法律帮助认罪认罚275件6.16万元,案件质量评估33件0.165万元,律师值班参与活动支出4.65万元,宣传培训等其他支出3.775万元,法律援助信息化12348法网服务3万。
(四)经费使用情况列表
收入(万元) | 支出(万元) | 备注 | ||||
科目 | 实际数 | 科目 | 案件数 | 金额 | ||
省级财政资金 | 15 | 民事案件 | 36 | 7.956 | ||
刑事案件 | 侦察阶段 | 4 | 0.402 | |||
审查起诉 | 8 | 1.043 | ||||
审判阶段 | 31 | 5.6048 | 地方配套 资金58元 | |||
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 35 | 民事案件 | 130 | 12.5484 | ||
刑事案件 | 侦察阶段 | 10 | 1.004 | |||
审查起诉 | 2 | 0.2608 | ||||
审判阶段 | 17 | 3.21 | 市外开庭3件、当事人终止1件 | |||
行政诉讼 | 1 | 0.221 | ||||
法律帮助 | 275 | 6.16 | ||||
案件质量评估 | 33 | 0.165 | ||||
律师值班(参与活动) | 4.65 | |||||
宣传培训等其他支出 | 3.775 | |||||
法律援助信息化 | 3 | |||||
资金合计 | 50 | 50 |
(五)资金管理情况
2023年度省专项资金下拨,对龙泉市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起到了重要的积极和促进作用,我们一定会严格按照《浙江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浙财行﹝2013﹞117号)和《龙泉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龙司〔2020〕23号)等相关规定,强化资金管理,健全财务保障,按工作要求科学支出,保证做到专款专用。
龙泉市司法局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