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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中共龙泉市委、市政府和中共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龙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落实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决策部署,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型生态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将法治建设列入年终述职述廉报告中。坚持将环境保护法治工作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对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在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等重大改革事项时,始终把坚持将依法依规作为前提,确保改革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2023年龙泉分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4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5次,其中涉及学法用法内容6次。
(二)多层次开展普法宣教。一是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学法。制定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责任清单,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将法治学习列为全体干部职工的重要学习内容,并与“狠抓作风效能革命 锻造环保铁军队伍”专项教育提升活动相结合,制定全年学习计划。坚持线下“周一夜学”制度、案审会制度等,在“美丽龙泉”小讲坛学法3次。利用线上“浙里干部之家”“公务员云讲堂”“学习强国”等平台学习,组织线上线下学习35次,累计110时。参加丽水市局组织“729”生态环境系统知识竞赛荣获二等奖。组织全体干部参加2023年龙泉市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建档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100%。加强对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生态文明理念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普法培训,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述法,做到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先行一步,开展领导干部普法宣讲活动5次。二是持续加强企业普法。将送法进企业作为帮扶企业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企业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培训;统一印制环保法律学习手册、宣传海报等宣传资料,向企业进行全面发放。持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大讲坛”宣讲品牌,举办4期“生态环境保护大讲坛”面向全市的工业企业,围绕企业的涉VOCs、固体废物管理等重点内容,宣讲技术规范和法律责任,大力引导企业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提升企业主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坚持走绿色生态发展之路。出台优化营商环境绿色助企十条措施,班子包片工业园区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创新开展生态环保助企服务直通车,累计举办12场。集中优势人员和技术力量,联合浙西南生态环境健康体检中心为13家安仁泵阀企业提升改造提供“一厂一策”精准服务,推动污染问题整改。主动帮扶指导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帮助失信企业“纠错复活”,累计帮助企业信用修复14家。深化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柔性执法制度,累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2起。三是不断强化环保宣教。组织开展“美丽龙泉生态环保故事”征集活动,举办六五环境日及生态环保宣传月、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新增生态志愿者队伍5支,组织开展“护一江春水、放万尾鱼苗、喜迎亚运会”等系列活动,联动宣传部依托微博、公众号等载体,在“人民网”“中国新闻网”“浙江生态环境”等媒体上报道,阅读量近1700万人次。
(三)突出依法、精准、科学执法。一是全面提升执法监管效能。结合双随机开展“绿剑2023”“除险保安”、排污许可等各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550余人次,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28起,合计处罚金额223.25万元。探索非现场监管路径,依托环保用电监管平台,实时监控企业的生产设施和治污设施运行状况,累计覆盖11家企业,51条生产线。强化环境质量预警监测,全面落实46个生态网络自动监测站的监督管理。对全市7家重点污染源开展32家次执法监测,执法监测达标率为100%。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完成6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磋商,赔偿金额累计7.15万元。二是开展噪声污染问题专项治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要求,牵头成立噪声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市级部门联席会议,建立问题交办机制,落实问题交办整改,办理华光刀剑噪声超标等案件,获得周边群众点赞。在中高考期间,联合公安、综合执法、建设、教育等8个部门连续开展15天“绿色护考”专项执法行动,今年我市首次中高考期间考生家长零投诉。三是强化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以环保督察整改为抓手,协同推动“七张问题清单”整改,持续开展安仁园区泵阀企业脏乱差问题整改工作,完成安仁镇污水处理厂问题整改并销号。截至目前,两轮中央环保督察及三轮省委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件全部完成整改销号。针对《今日聚焦》曝光开发区企业超标排气问题,迅速制订整改方案,通过属地摸排上报、企业自查、部门指导、执法监督、媒体宣传等方式,全面整治涉气企业。重点对摸排的78家生物质燃料企业分类施策,推进59个环境问题整改,确保全部达标排放。四是严密防范生态环境风险。聚焦风险源企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2023年,排查企业(场所)113个,排查生态环境安全隐患158个,完成隐患整改153个,隐患整改率达97%。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76家次,环境风险源定期巡查90家次,发现风险隐患72处,隐患整改率100%。探索环境信访维稳机制,通过“下沉式”接访,解决龙渊街道小白岸村群众反映静脉产业园“臭气”等问题。2023年,共计受理办结环境信访举报投诉件62件,同比下降17.6%,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四)严格落实依法行政。一是提高环境审批效能。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审批制度改革,经济开发区塔石工业区实施“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扩面,完成“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降级备案15个,审批建设项目环评23个,登记表备案项目106个。探索“两证审批合一”融合办理新模式,实现环评批复和排污许可证同步办结。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完成投资项目环境准入论证三十七批103个。二是持续优化政务信息公开。龙泉分局始终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阳光执法的重要内容。积极利用龙泉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对环境质量情况、环保执法案件、环保项目管理、行政审批流程标准进行实时公开,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2023年龙泉分局通过政府信息网站公开信息190条。三是持续做好依法决策和依法审查。做好依法行政依法,日常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合同合法性审查41份,使用行政机关合同管理“一体化”应用系统,备案50万元以上合同5份。做好日常案件内部审查,召开了4次案审会,审查了42个行政处罚案件的相关行政文书。完成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年度重大行政决策项目1个,均经合法性审查、已归档完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推进离高标准还有一定差距。二是工作人员的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探索不够深入,创新意识不强,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特色亮点不够突出等。
三、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龙泉分局坚持依法执法、精准执法、科学执法,全面提升自身执法执政水平和质效。
(一)全面加强普法宣教。激发公众生态文明主体意识,以六五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生态日为契机,创新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3次以上。加强生态环境监督员交流,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难点,采用专题座谈、现场走访等形式,切实提高发现和处置问题的能力,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查找生态环境领域短板。围绕生活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方面,谋划新一批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结合地域特色和传统文化,创新推出形式新颖、群众喜爱的生态文化宣传产品,组织动员志愿者开展政策宣传、法律服务、科学普及、实践体验等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志愿服务,进一步激发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二)全力维护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开展“信访问题大排查、信访积案大化解、信访事项大回访”三项行动,积极探索环境信访维稳工作机制,达成信访调解,力争信访立案率达到100%,满意度100%。强化环境应急保障,强化环境应急队伍和装备专业化配置,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推进应急预案超期企业重新开展备案工作。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三)持续提升环境执法专业水平。探索“局队合一”改革,推动“全员执法、一体联动”工作模式。细化执法装备、执法制式服装管理制度,推动办案程序规范化、文书制作规范化,提高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水平,确保2024年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较大提升。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监督员作用,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创新非现场执法监管模式,构建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基础,以电流监控、工况监控、排污口视频监控等为补充的在线监控体系,对安仁等企业全面开展全过程管控设备安装,提高工业污染智能监管水平。
(四)持续开展暖心助企行动。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绿色助企十条措施,结合“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深化开展“生态环保助企服务直通车”。推进生态环境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邀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入驻行政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全过程生态环保服务。组织生态环境健康体检龙泉分中心、生态环境专家等深入基层和企业,为企业提供精准技术服务,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进“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开展生态环境和公共信用同步修复,营造诚信守法、公正有序的营商环境。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