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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职能介绍

索引号:11332502MB1665135H/2024-01026   生成时间:2024-02-27 09:41:17 发布机构:龙泉市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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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落实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并指导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革命烈士纪念设施和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我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政策法规、规划财务、机关党建、干部人事、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优抚安置科:指导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帮扶援助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等工作。

服务中心:开展退役军人优抚帮扶、信访接待、走访慰问、权益保障等工作。


机构负责人:何筱波
联系方式:0578-775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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