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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2023年旱粮种植补贴资金的公示(第二批)

文章来源:龙泉市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2-20 08:33:04 点击数: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实施2023年度省级规模种粮动态补贴政策的通知》(浙农种发〔2023〕10号)、龙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补贴工作的通知》(龙农字〔2023〕24号)、龙泉市农业农村局等6部门《关于抓好2023年粮食生产工作的意见》(龙农字〔2023〕86号),对2023年经市农业部门认定的旱粮生产基地(旱地或冬闲水田连片面积50亩以上)内种植玉米、番薯、马铃薯、大豆、蚕(豌)豆、杂豆、高粱、荞麦、山稻等当季旱粮作物的种植者,省财政给予120元的直接补贴;在果园、茶园和幼疏林地内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的,连片面积50亩以上且套种面积比例达50%以上的种植者,按“三园”间作套种面积给予每亩120元的直接补贴,动态规模补贴每亩20元。  

经屏南镇按规范程序组织申报,对旱粮基地申报面积通过调查、核实、公示、统计后,报农业农村局审核汇总结算,全镇2023年符合旱粮种植直接补贴的大户有3户,旱粮种植面积612.18亩,拨付补贴资金85705.2元。旱粮补贴资金通过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社保卡(个人部分)直接发放,其它通过“一折通”方式发放到经营主体。

现将2023年旱粮种植补贴资金公示(第二批)如下,公示时间自2024年2月19日至2月25日。广大群众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2月25日前向龙泉市农业农村局农作物与种子服务站或龙泉市财政局农业科反映。

联系人:金海元     胡莉丽

联系电话:645657、  620458 

附件: 龙泉市2023年旱粮补贴资金发放汇总表(第二批)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                       龙泉市财政局

2024年2月19日              


附件: 

龙泉市2023年旱粮补贴资金发放汇总表(第二批)

序号

农户姓名

详细地址

旱粮基地种植补贴

(120元/亩)

动态规模补贴

(20元/亩)

种植面积

(亩)

补贴资金

(元)

备注

乡镇

面积

(亩)

补贴额(元)

面积

(亩)

补贴额

(元)

1

王振媛

屏南镇

琉盘

59.34

7120.8

59.34

1186.8

59.34

8307.6


2

颜泉

屏南镇

金何

360

43200

360

7200

360

50400


3

徐彩平

屏南镇

瓯江源

192.84

23140.8

192.84

3856.8

192.84

26997.6


4











5











6











7











8










合计




612.18

73461.6

612.18

12243.6

612.18

857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