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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锦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2-19 09:54:38 点击数:

2023年以来,我镇在上级相关部门的指导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开展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深入贯彻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浙江省委《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龙泉市《2023年法治龙泉重点工作》《龙泉市基层法治三年行动计划》总体要求,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全面完成了我镇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各行政村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站所中心、各村配合抓的工作局面。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职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强化制度建设,确保职能发挥到位。二是强化工作落实,按照《纲要》和《实施方案》要求,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制定了工作规划,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办所中心以及各村,层层压紧压实责任。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激发社会活力。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二是创新社会治理。加强了社会治理制度、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以实施社会治理创新工程为载体,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和法治化水平。推进社会自治,发挥村规民约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明晰政府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权力边界和职责范围,制定基层自治组织协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清单,推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有效衔接、良性互动,逐步实现“政社互动”全覆盖。完善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并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以信息化为支撑进一步完善立体化、现代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防范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高了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能力。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全面提高了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及时排查和化解安全隐患,有效遏制了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突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界定审查范围,明确审查内容和标准,细化审查流程,落实审查责任,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2023年,锦溪镇完成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数审查1件;合同合法性审查数11份;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数30件;其他事项合法性审查数10件。二是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建立完善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实行集中清理、专门清理相结合,规章每隔5年、规范性文件每隔2年清理一次,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对已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或废止。探索建立公众参与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长效机制。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操作规则。完善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制度,对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进行如实记录、完整存档。二是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平台,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时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并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三是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实行一年一签的法律顾问制度,在为镇里服务的前提下,同时成为了各行政村的免费法律顾问,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作用,让法律顾问在处理综治信访工作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了社会矛盾预警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引导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解决纠纷。坚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完善社会矛盾源头预防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切实提高对社会热点、敏感问题的预知、研判、预防和处理能力。进一步健全了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完善信息收集、报送分析和矛盾纠纷信息反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完善调解、行政复议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健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二是重视人民调解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大力发展人民调解组织,实现村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在全镇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了彻底将基层矛盾解决在属地,锦溪镇认真学习枫桥经验,结合安仁的实际情况,整合全镇各级资源和力量,建立具有锦溪特色的草根调解超市,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调解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范围,细化工作流程,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对人民调解的指导支持,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与龙泉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签订购买服务,聘用两名专职调解员参与调解。三是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能够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全面推行“每周五接访”制度,全面落实依法逐级走访制度,强化属地责任,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逐级表达诉求。完善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重视和规范初信初访办理,让信访问题在基层得到及时就地化解。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对依法应当通过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及时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解决,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规范信访秩序。

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级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引领法治政府、法治市场、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完善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深化改革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汇报。落实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二是严格落实会前学法。我镇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建立健全学法制度,今年以来我镇一直坚持会前学法制度,在每次会议前,由镇党委确定一个方面的法律知识主题,每次由一名班子成员或股室站所负责人组织所有镇村干部学习,今年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信访条例》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让全体干部了解了相关的法律政策和其他相关知识。同时我镇多次召开了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的工作会议并在各村加大了各种法治制度的宣传。利用网格员群体等形式先后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平安创建、扫黑除恶、森林防火、防灾减灾、保护野生动植物等工作的宣传,在锦溪小学双岭小学开展了反校园欺凌、禁黄赌毒等方面的专题宣传。三是开展理论研究和法治宣传引导。坚持从法治政府建设实际出发,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事关法治政府建设全局性、战略性、前沿性的课题研究。加大宪法宣传教育力度,认真组织开展反诈、消防、12.4宪法宣传等法治宣传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责任制,扎实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寺庙、进单位活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借助广播、LED、网络等媒体力量和优势,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中共龙泉市锦溪镇委员会

                          龙泉市锦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