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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2-18 09:00:21 点击数:

2023年,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关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压实组织领导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做好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同时,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并建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法治工作副局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综合执法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领导班子法治专题学习4次,及时传达学习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精神,并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细化工作任务,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细落实。

(二)纵深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一是全力开展丽水市“强基赋能”示范执法队创建。常态化开展“执法夜校”58期,授课91堂,所有下沉人员年度内实现上台授课全覆盖,开展执法业务每月专项测8次、每季综合考4次,晾晒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三张报表”大比武结果12期,参加学习考试2400余人,其中10人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执法局5人;开发使用“龙执通·强基优评”数字化项目,完成招投标、合同签订工作,完善建设“考试中心”等功能,同时强化跨系统对接,打通浙政钉组织结构接口,并获取全市行政执法单位处罚办案事件数据。安仁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被列为优秀单位,八都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被列为合格单位,剑池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被列为良好单位,并被列入全省“枫桥式”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名单,丽水市共三个。

二是常态化开展“综合查一次”、涉企“最多查一次”。优化完善工作机制方案,印发《龙泉市深化涉企“最多查一次”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梳理涉企联合执法检查场景应用25个、检查事项539项,发布计划汇总响应表6次,开展“综合查一次”214次,检查户次1051次,减少检查频次65.3%,其中涉企“最多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140次,减少检查频次54%。

三是推进执法助企优商。推行增值化执法,创新推出管制刀具“监管一件事”。通过研发“龙剑链”管制刀具溯源智控系统,智慧管控,打破监管壁垒;联动检查,防止执法扰企;柔性执法,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监管力度和执法效率“双提升”,护航宝剑产业健康发展。龙泉市管制刀具“监管一件事”相关经验做法在全省“监管一件事”工作座谈会上作交流发言,并被法治浙江《“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专刊》、丽水日报头版刊发。

四是优化调整乡镇(街道)赋权事项。将八都镇等6个乡镇的330项行政处罚事项调整为236项、龙渊街道等4个街道的386项行政处罚事项调整为277项,于2023年12月7日起施行。2023年赋权乡镇(街道)事项实施率达到50%。

五是提炼改革工作经验成果。龙泉市报送的要情信息《丽水市积极做好涉企执法服务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获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文光批示肯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高兴夫批示肯定龙泉人大聚焦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和“两个健康”建设,站位高、谋划深、举措实,落实有力、成效明显;省工商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蔡晓春批示肯定龙泉市小切口,创示范,以青年创业样板城市建设为切入点,开创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示范县建设新局面,务实创新,成效明显;《龙泉市聚焦三个重点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显成效》在《丽水政务信息(专报)》刊发,获丽水市委副书记、市长吴舜泽批示;2023年8月8日-8月9日,丽水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攻坚现场会在龙泉召开;《龙泉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通报制度》被浙江省综合执法办列为揭榜挂帅项目;《龙泉市行政处罚整改指导机制》被浙江省综合执法办列为以增值化改革理念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工作试点;龙泉市林业领域监管执法协同联动工作在全省林业领域“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现场会作交流发言;《龙泉:构建行政执法监管新模式 助推特色产业健康发展》《龙泉:三跨三融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被浙江日报报道;《龙泉:打通乡镇执法效能评价的“最后一公里”》被浙江日报专版头条刊发。

(三)全面履行依法行政职责。

一是强势推进“三改一拆”“无违建”创建。完成存量违法建筑处置面积28.85万平方米,为丽水市下达年度目标任务18万的160.28%,完成“三改”面积22万平方米,为丽水市下达年度目标任务18万的122.22%;开展城区联建房楼顶阳光房(棚)“两改一超”违建专项整治工作,深化“房上房”整治,累计拆除违建77处,拆违面积1932.65平方米;完成棋盘山历史遗留三十余年存量违建处置140处,拆除违建面积6200余平方米;在全市留用地处置工作中,包联剑池街道原南秦村,涉及龙渊街道、剑池街道四个行政村居民190户112植,提前一周顺利完成签约任务;完成燕儿坞垄区块16幢149植、其他区块5幢38植联建房处置验收;省自然资源厅已下达宋韵西街项目20亩跨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奖励,宝剑小镇拆改项目获评浙江省2022年度十佳提名拆改示范典型项目。

二是持续推进市容环境秩序综合整治。根据美丽龙泉建设“十美”行动要求,深入开展市容环境秩序“十乱”整治,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不文明养犬问题专项整治、美丽街道“车乱停”专项整治、餐饮单位常态化执法检查行动、春秋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等,加大对建筑垃圾乱倾倒、人行道机动车违停、焚烧秸秆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立案查处建筑垃圾案件34起;处置人行道机动车违停12509起,录入处罚系统5104辆次;动态跟踪检查新增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情况322家,安装率达100%;“执法蓝护苗”行动入选首批浙江省特色“护苗”工作品牌。

在丽水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现场会、共建“精神家园”系列活动、第六届青瓷大会、第四届灵芝大会、上级领导来龙调研考察等重大活动期间,组织开展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废弃汽车、迎亚运“市容品质序化”提升、农贸市场周边环境、“三车”交通秩序等专项整治行动,为全市各项重大活动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保障。

三是开展其他专项整治行动。(1)坚决打赢“打赢蓝天保卫战”。多次开展春秋秸秆禁烧专项行动等工作。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4800余人次进行秸秆禁烧巡查,共发放宣传手册3850份,宣传车宣传130余次。严格开展执法工作,全年共立案查处133起,罚款63175元。同时充分利用蓝天卫士预警加强管控,全年共接收到报警249起,处理239起,处置率达95.98%,位列丽水第四。(2)开展“五水共治”找寻查挖整治工作。积极参与“五水共治”工作,开展2023年度龙泉市“五水共治”找短板寻盲区查漏洞挖死角专项行动,第一时间召开工作部署会,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综合保障到位、宣传发动到位。结合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并根据职能划转指导乡镇、街道做好污水乱排放、乱倾倒等案件办理。2023年,共组织开展专项排摸4次,随机检查餐饮单位100余家,执法人员现场向14家店铺经营者制发文书,经后期复查均已完成油水分离器安装,共立案查处污水乱倾倒类案件5件。围绕“五水共治”重点工作,我局各中队不断加强对洗车、餐饮等行业的巡查力度,严查违章排水、排污行为。今年以来,已查处涉水类案件40起。(3)开展烟花爆竹联合执法。2023年,我局联合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对全市范围内的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共检查烟花爆竹销售点20余处,立案查处3起,结案2起,处罚金额12000元。

(四)内外结合助推普法工作。

一是加强内部培训。通过党组示范学、支部组织学、讲堂集中学、科队例会学、个人自主学、网络在线学相结合,有效提高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水平。将学习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党组成员定期组织集中学习;组织开展“每月一小考、每季一大考”执法业务知识考试、“执法夜校”、“法制沙龙”等业务学习活动,邀请各行业领域专家、各科队负责人、业务骨干等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执法工作要点等相关内容,共开展“法制沙龙”8期,线下执法业务知识考试2次;组织在编干部网络旁听庭审,直观认识庭审,明确案件审理的过程、重点及焦点,有助于提升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每月开展学习报表、执法报表评分排名工作,并于每月初公布排名结果,激发执法干部工作和学习积极性,提升执法业务水平。

二是加强外部普法。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工作。我局在人民广场、共建社区及基层站所所在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23年已开展文明养犬、垃圾分类、秸秆禁烧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做好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工作。在春节、三八妇女节、“12·4”宪法宣传日、“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市民的法律意识。开展驻队律师普法工作,由驻队律师参与随队普法,以第三方身份配合执法人员对执法对象释理说法,通过法言法语让群众更加理解执法工作。此外多次联合驻队律师进街道、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解答群众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努力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

(一)执法水平有待提升。

随着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执法工作的日益重视,对执法人员的专业性、综合素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且综合行政执法局目前已有25个领域1435项行政处罚职能,执法人员对承担新的、专业的执法事项业务不够熟悉、情况不够了解,执法人员能力虽在提升,但离全面掌握并熟练运用事项开展执法工作还有较大差距。

(二)改革成效不够显著。

一是“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评价指标排名不理想。2023年以来,《市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已更新过3个版本,指标分项改动大、数据抓取路径变化大,各指标间冲突严重,且均为季度末定稿,难以对新增指标做好把控。龙泉市一季度排名87位,二季度排名56位,三季度排名80位,四季度排名22位,2023年综合全省排名76位。

二是案件办理成效不明显。2023年龙泉市“1+8”行政执法部门普通程序案件结案903起,位于丽水各县(市、区)第7位,排名靠后。10支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共办结普通程序案件343件,简易程序案件449件,人均案件办理数不高。

三是“一支队伍管执法”融合不深。目前综合执法队中不同部门的下沉执法人员未能打破条块壁垒、有效实现身份角色转变,不主动积极参与执法队工作。在案件办理基本上仍以“谁赋权谁负责”为主,没有融会贯通执法力量,归属部门的意识未打破。

(三)存量违建体量仍然较大。已排摸违法建筑55091件(其中违建暂缓处置类45795件),违法建筑总面积456.27万平方米(其中违建暂缓处置面积249.82万平方米)。

(四)秸秆禁烧、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有待加强。乡镇(街道)网格员流动性大,秸秆禁烧工作交接不到位,网格巡查上报责任落实有待加强;新增餐饮单位存在业态调整、动态变化,巡查管控力度有待加强。

三、2024年工作重点

2024年,全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紧扣各项重点工作部署,以更高站位、更深谋划、更实举措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走深走实。

一是高质量推进省综合执法办揭榜挂帅项目,制定出台龙泉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通报制度,对全市行政执法单位改革推进情况开展晾晒通报,对标全省指标排名争先进位,提升改革成效,争取一地创新、全省推广。

二是打造全省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片区执法模式山区样板,优化调整下沉人员,将“全时、分时、实时”三时下沉模式调整为“派驻制”和“联系制”;将现有下沉65%以上执法力量调整为60%以上,将“全时”71%调整为“派驻制”60%以上;同时优化人员管理考核机制,深化细化优化片区执法模式,提升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成效。

三是通过举办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业务培训班集中学、各职能部门业务知识分头学、常态化开展“执法夜校”重点学、“每月专项测、每季综合考”执法业务大比拼,确保每位下沉执法干部学习、执法“双跨融合”。业务跨部门学,全面学习掌握各部门赋权至乡镇(街道)的执法事项;执法跨部门干,全面履行赋权乡镇(街道)的所有执法职能,切实提升履职能力。

(二)推进三改一拆”“无违建”创建创先争优。

一是全力争夺省级“1个创建5个示范”(即:年度“无违建县”、年度无违建创先争优示范县、十佳存量违建处置示范典型、十佳新增违建管控示范典型、十佳拆改示范典型、治违控违示范乡镇街道)。

二是制定完善违建分类处置政策及工作规程,稳妥推进存量违建逐步清零销号,完成丽水市下达“三改一拆”工作任务,计划完成存量违法建筑处置面积18万平方米,完成“三改”面积18万平方米。

三是严格落实“按图施工、按图管控”工作要求,加大农民自建房、联建房违建行为巡查管控力度;加大商品房违建管控力度,坚决遏制商品房违法装饰装修乱象;严控新违,露头就打,即查即拆。

(三)推进市容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巩固提升。

一是严格实行全年365天无休、“早上7点半到晚上9点半,一周工作7天”的“365”“797”街面网格巡查管控工作机制和“24小时应急值守”住夜值班制度,随时接受群众监督、举报投诉,并及时处置。深化“执法蓝护苗”、流动摊贩“安家工程”、“网格走街 脚印万家”执法服务三大行动,持续开展市容环境秩序“十乱”整治,加大对人行道违停、占道经营、流动摊贩、马路市场、污损市政设施、经营场所噪声扰民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

二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确保双率达标。严格落实秸秆焚烧管控,加大执法力度,同时会同社会治理中心、环保、乡镇(街道)强化网格管理,落实网格员责任,确保秸秆焚烧年平均处置率达到85%以上;常态化开展餐饮单位执法检查,确保新增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达到100%。

三是构建建筑垃圾立体监管智控体系,制定建筑垃圾“监管一件事”工作机制,理清部门职责,建立监管对象库,构建出场、运输、处置全链条监管体系。


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