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细则》(丽商务〔2024〕18号)《丽水市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丽政办发〔2024〕59号)《2024年龙泉市三季度汽车消费补贴方案》等文件精神,经企业自行申报、专项审计,市经济商务局等相关单位审核确认,现将拟补助情况公示如下: 企业名称 | 补助类别 | 拟补助资金 | 龙泉市德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8-10月新能源汽车补助 | 13.4万元 | 龙泉市德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三季度汽车消费补贴 | 198万元 |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4日-12月6日,共3天。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事求是地向市经济商务局商贸发展科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电话:0578-7262252 通信地址:龙泉市剑池街道广济街91号10楼
龙泉市经济商务局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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