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文件 > 市府办文件 > 其他文件

索引号:331181000000/2024-41309   发布机构: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4-12-25   文号:-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5年度龙泉市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2-26 09:15:39 点击数: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图文解读链接:点击查看图文解读
视频解读解读链接:点击查看视频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工作,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管理,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龙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编制2025年度龙泉市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目录,并向各有关单位征集2025年度龙泉市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报送2025年度龙泉市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

(一)拟以龙泉市人民政府名义,依法对关系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的行政决策项目,包括:

1.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具体包括:

(1)制定有关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劳动保护、就业促进、住房保障等发展与改革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制定有关资源配置、生态环境保护、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城乡建设、乡村振兴、民族宗教等管理服务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3)制定或者调整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等公用事业价格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具体包括: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的调整方案;

(2)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以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和修改方案;

(3)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市域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改方案;

(4)本行政区域各类重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编制和修改方案。

3.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具体包括:

(1)重要自然资源包括土地、矿产、森林、海洋、滩涂、水等各类重要自然资源;

(2)重要文化资源包括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特色景观、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地、旅游度假区等,以及各级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群众艺术馆、纪念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文化文物单位馆藏的各类重要文化资源。

4.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具体包括:

(1)政府投资的重大社会公共建设项目;

(2)需经政府核准、对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5.其他重大事项。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重大国有资产处置事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措施,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公共资源配置等其他重大事项。

(二)下列事项不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范围。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2.机关内部管理事项,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以及内部工作流程等事项;

3.为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出台的、没有作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更为不利的具体实施措施的,可不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根据2025年度工作任务,认真研究确定需要提交市政府决策的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明确项目名称、有关依据、决策主要内容、实施必要性和可行性、实施时间与计划等相关内容。请各单位于2025年2月20日前将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建议表(附件)由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市政府办公室,联系人:蒋陈丽,联系电话:0578-7262195。

附件:龙泉市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建议表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5年度龙泉市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的通知(黑章).pdf

机构负责人:
机构负责人:
机构地址:
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
公开电话:
邮  编:
传  真:
邮箱地址: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