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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

索引号:002656046/2024-41112   生成时间:2024-12-11 14:36:34 发布机构:龙泉市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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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现将 2024 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2024 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 12.35 亿元,其中,一般债券 8.5 亿元,专项债券 3.85 亿元。拟相应增加 2024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8.5 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85亿元(详见附件)。年初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为61.57亿元,调整后为 70.07 亿元,调整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增长9.3%。年初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 2024 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为 21.25亿元,调整后为 25.10 亿元,调整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下降6.8%。
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2024 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为 12.3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为 8.5 亿元,专项债务为 3.85 亿元。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用足用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建议按省财政厅新增债务限额作为我市 2024 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
发行上限。

附件:2024 年新增债券项目明细表

龙泉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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