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属地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整改及验收完成情况 |
1 | 龙泉市 | X3ZJ202405150016 | 一、基本情况 (一)信访举报内容 丽水市景宁、云和、青田、庆元等县的老屠宰企业屠宰生产污水仅使用简单化粪池沉淀,未配套其他污水处理设施,屠宰生产污水长期超标排放。莲都、龙泉、松阳等区县的老屠宰企业存在监管宽松的现象。 (二)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龙泉市市域范围内有两家屠宰企业,一家为浙江龙泉方鑫肉食品有限公司,是龙泉市唯一一家从事生猪、肉牛屠宰的定点屠宰场。一家为浙江久益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冷鲜肉鸡屠宰和加工业务,由于公司经营方向转型调整,自2020年6月已停止肉鸡屠宰作业,相关屠宰设备都已拆除。 浙江龙泉方鑫肉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7月取得生猪屠宰证,2023年7月取得牛屠宰证,是龙泉市唯一一家从事生猪、肉牛屠宰的定点屠宰场,是一家规模以上企业,浙江省级农业龙头企业,承担着龙泉市猪、牛肉安全和市场猪、牛肉保供的主要任务。该企业已于2018年10月取得环评备案通知书,2019年1月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件齐全,相关环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公司地址在浙江龙泉工业园区塆头区块9-2地块,占地面积4616.6㎡,建筑面积4777.99㎡。公司目前拥有生猪、肉牛屠宰线各一条,可年屠宰生猪9万头,肉牛0.15万头;拥有待宰车间、屠宰车间、预冷车间、分割车间、低温冷藏库、检疫检验室;进出车辆消毒、废气收集、污水处理等环保配套设施齐全、设备先进。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4年5月16日交办我市的X3ZJ202405150016号信访件已收悉。收件后,龙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指定龙泉市副市长王晓燕为主办领导,龙泉市农业农村局为主办单位,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龙泉市经济开发区为协办单位,成立联合调查组,立即开展调查处置工作。 经调查核实,信访件反映的关于“龙泉的老屠宰企业存在监管宽松的现象”问题部分属实,相关情况如下: (一)废水处理。生产废水进行截污纳管处理,企业废水站预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畜类屠宰加工的三级标准排入市政管网,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标准的相关限值,然后经龙泉市溪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至龙泉溪。此外该企业2019年至今委托丽水凯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污水处理系统24小时在线监控,确保污水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根据相关环保要求,企业委托福建荣华检测检验有限公司每半年进行污水检测,检测报告均显示污水处理合格。 (二)废气处理。项目废气主要为运输车辆臭气、候宰车间臭气、屠宰车间臭气、废水处理站臭气、急宰车间臭气、固废暂存间臭气。固废暂存间靠近废水处理站,将废气收集后接至废水处理站的除臭净化塔进行处理。急宰车间作业时抽出的臭气汇集至屠宰车间的除臭净化塔处理。同时采用机械通风的方式进行负压抽风,通风次数6次/小时(自动调节),将候宰、急宰、屠宰车间臭气、固废暂存间臭气、废水处理站臭气收集后进入除臭净化塔处理后废气送至15m高排气筒排放,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相关环保要求,企业于2023年6月起委托福建荣华检测检验有限公司每月进行废气检测,检测报告均显示废气处理合格。 (三)巡查监督。5月17日,龙泉市人民政府召集龙泉市农业农村局、丽水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龙泉市经济开发区等相关部门及人员对浙江龙泉方鑫肉食品有限公司进行联合督察,对该企业污水及废气处理等情况进行督察,要求企业做好污水及废气处理达标排放。 三、存在问题 (一)浙江龙泉方鑫肉食品有限公司厂区部分地块雨污分离不够充分。 (二)浙江龙泉方鑫肉食品有限公司废气处理设备运行台账不完善。
| 一、加强厂区雨污分流 2024年4月龙泉市农业农村局和龙泉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关于下达龙泉市牛定点屠宰场防疫体系改造提升项目建设计划和补助资金的通知》(龙农字〔2024〕62号),项目总投资258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75万元,企业自筹183万元,拟对浙江龙泉方鑫肉食品有限公司牛屠宰车间及待宰栏、污水处理设施等进行改造提升。目前浙江龙泉方鑫肉食品有限公司已根据《龙泉市牛定点屠宰场防疫体系改造提升项目建设计划》开始实施,改造项目中包含雨污分流、排污沟改造提升、臭气消纳等内容,已完成改造提升。 二、完善废气处理设备的运行台账 现场核查人员已告知企业对废气处理设备的运行台账进行完善,按照规定定期做好记录。目前该企业已对废气处理设备的运行台账进行完善。 三、组织联合验收 11月20日,龙泉市人民政府组织龙泉市农业农村局、丽水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龙泉市经济开发区、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及人员对浙江龙泉方鑫肉食品有限公司进行联合验收,对该企业污水及废气处理等情况进行逐一排查。经现场确认,屠宰企业已提升改造了污水处理设施,并有专人负责运维和污水处理;设备运行正常,已完成设施运行台账,符合验收标准,验收合格。 四、加强后续跟踪监管 农业农村部门充分发挥驻点检疫员优势,安排驻场检疫员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促企业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以及台账建立,确保屠宰场环保体系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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