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军良等七位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第十届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治理城市道路交通混乱的建议”已收悉,感谢你们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提案的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成立提案办理专班
接提案后,我局交警大队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以交警大队教导员郭慧为组长,大队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有关科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积极协调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办理提案工作。
(一)关于提案中“清理广告牌和非机动车道被严重占用问题”的建议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专门制定提案落实责任清单,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推进龙泉市“十美”行动、美丽大花园品质提升专项行动为契机,完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专班,以责任清单的形式将沿街商铺跨门窗经营、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整治工作落实落细,加大对沿街商铺、流动摊贩非法占用非机动车道经营工作的整治力度,加强舆论宣传,坚持全局上下“一盘棋”,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通力协作,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整治工作。根据整治方案,联合属地街道执法队,重点针对跨门窗经营、流动设摊等问题在城区内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切实履行市容秩序管理主体责任。一方面,联动街道、社区等职能部门,对城区主次干道进行脚步走街,对于发现沿街商铺、流动摊贩非法占用非机动车道经营的情况,现场予以清理。另一方面,对非法占用非机动车道经营的经营者进行耐心细致地劝说和教育,并向经营者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营者依法依规经营,切实保障非机动车道安全有序。今年以来,累计办理跨门窗经营、流动设摊案件290件。
我局交警大队以交通岗亭组划分责任路段、骑警机动巡逻及视频巡查等勤务方式,以将华楼街、新华街、贤良路、剑池东路等主要城市道路列入交通严管街等管理工作机制,持续加大对占用非机动车道违法停车的整治力度,今年1-5月份,共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10049起。
(二)关于提案中“减少因非机动车扰乱行车秩序而引发重大交通事故问题”的建议
今年以来,我局交警大队结合上级部署的事故压降攻坚年行动及减量控大工作要求,常态化开展非机动车(电动车)交通违法整治,今年1-5月份共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26116起,其中查处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24235起、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318起,闯红灯113起,城区道路未发生亡人交通事故,较去年同期下降100%。
(三)关于提案中“增加对行车人员交通法律法规的教育”的建议
近年来,我局交警大队积极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力推进非标电动车淘汰置换工作,积极贯彻落实《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对新国标电动车依法实行分类管理,截止到2024年5月底,我市已登记上牌新国标电动自行车43868辆、电动普通摩托车8961辆、电动轻便摩托车7686辆,2022年以来新增摩托车驾驶员11046人(历年摩托车驾驶人共50278人),从源头上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对经大数据分析得出的老年人群体重点人员实行“红、黄码”分类,依托各乡镇/街道大力开展老年人面对面的精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并对全市三轮电动车底数进行排摸编号并随车粘贴交通安全宣传标识;联合教育部门联合开展“法治班主任”、“幸盔有你,校园交通安全竞赛”、“小手拉大手,交通安全你我他”等活动以及重点企业交通安全门岗“守小门”等行动,强化交通安全、防诈骗、防校园霸凌等综合治理工作;我局交警大队还在今年初在大队专门开设了“龙窑夜话”交通安全知识大讲堂,对重点运输企业员工开展专题教育,通过大讲堂对多次交通违法人员实行以教代罚,大力提升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
(四)关于提案中“规范驾校学习车辆道路教学秩序”的建议
今年3月份,我局交警大队根据我市城区道路交通实际,在与交通局及各驾校多次讨论对接的基础上,对驾校学习车辆的培训线路进行了调整,新线路对原线路中的剑川大道、剑池路、龙窑路等主要城市道路的部分路段以及广源街、广济街、创业大道等学校周边易堵路段予以了移除。通过此次驾校车辆培训线路的优化调整,有效规范了培训线路,减少了驾校车辆对城市道路正常。
(五)关于提案中“交管部门加强严管和提高执勤力度”的建议
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是交警部门的职责所在,我局必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不断优化勤务模式,持续推进交通秩序的严管工作,并积极争取全社会的支持配合,综合施策,综合治理。但近两年来,我局警力缺编问题严重,我局交警大队现有民/辅警分别为43和98人,近两年来民/辅警人数急剧锐减约30%,这对我们交管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了极大冲击。针对上述警力缺编问题,我局积极内挖潜力,大力整合警力资源,探索实行所队联勤等工作机制,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交警警力不足的问题,但相对于领导和市民对交通管理工作日益提升的期待和要求,警力不足问题依然突出,在此也恳请政协委员们代为呼吁市委市政府对交管工作予以更多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与龙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系,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公安工作,多提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联系人:杨朝伟,联系电话:13857058151。
龙泉市公安局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