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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权属证书废止公示

文章来源: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01 10:25:07 点击数:
    因下列不动产权利已被依法征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九条的规定,本机构将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示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材料送至龙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578-7262330。
序号不动产权属证书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坐落(名称)办件类型
1龙集建(上)字第B-0374号吴盛贤农村宅基地上垟源底村大猫垅农村宅基地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2龙集建(上)字第B-0号徐显书农村宅基地上垟源底村大墓户农村宅基地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3浙龙集用(2015)第7034号徐祖吉农村宅基地龙泉市上垟源底村农村宅基地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4龙集建(上)字第B-0372号吴盛油农村宅基地上垟源底村大猫垅农村宅基地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4龙集建(上)字第B-0300号赖朝武农村宅基地上垟源底村农村宅基地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龙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