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文章来源:龙泉市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0-08 11:09:53 点击数:
    兹有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已申请补发。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予以公告并补发。如有异议,请向龙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楼不动产登记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联系电话:0578-7262330。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名称)备注
1浙龙国用(2010)字第2634号,龙房权证龙泉市字第001023863号、龙房权证龙泉市字第001023864号蔡秋轮、陈宝花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龙泉市中山西路70号






龙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