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文章来源:龙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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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8 11: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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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已申请补发。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予以公告并补发。如有异议,请向龙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楼不动产登记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联系电话:0578-7262330。 |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备注 |
1 | 浙龙国用(2010)字第2634号,龙房权证龙泉市字第001023863号、龙房权证龙泉市字第001023864号 | 蔡秋轮、陈宝花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龙泉市中山西路7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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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2024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