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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龙泉市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鼓励 2023 年竹木“低小散”整治企业入驻小微企业园的指导意见》文件的通知

索引号:00265622/2024-40017 生成时间:2024-10-12 10:33:12 发布机构:龙泉市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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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本部门政策文件与龙泉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定位要求协调一致,经研究,决定废止《龙泉市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鼓励 2023 年竹木“低小散”整治企业入驻小微企业园的指导意见》(龙小微办〔2023〕1 号)文件。



龙泉市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 年 10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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