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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部署,全面贯彻落实《2023年法治龙泉建设工作要点》《2023年龙泉市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有序推进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与依法审计紧密结合,坚持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审计保障用法,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依法审计的领导。
1.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学习宣传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引导党员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权威辅读物,切实把依法治国理念与做好审计工作结合起来,找准审计发挥作用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抓好审计业务质量提升、优秀审计项目打造等工作。我局荣获2023年度丽水市审计系统考核第3名,推荐参评的两个审计项目获丽水市级优秀。
2.高质量推进审计委员会实体化运作。2023年龙泉市以党委审计委员会推动审计整改为抓手,全面开启党委审计委员会实体化运作,使审计监督与干部大监督、纪检监察、党政督查、人大监督等相结合,形成了强大协同监督合力,切实把审计整改落到实处,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谋划开展了近五年上级审计机关对我市审计发现问题后续整改落实“回头看”专项督查工作,下发“审计整改五张清单”问题211个,积极协助督查整改了177个问题,推进4.42亿元审计问题金额整改落实。
3.自觉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高度重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审计执法工作的监督,不断改进审计工作,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增进人大对审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有力推进了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2023年,我局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时主动征求市人大意见,审计过程中认真听取人大的建议和意见,并受市政府委托,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龙泉市 2022 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了六大方面109个问题及龙泉市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整改落实情况,得到市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
(二)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2023年,我局共完成审计项目18个,查出违规金额483.58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5285.09万元,指出非金额问题339个,推动出台和修订新制度66项,提交审计专报以及动态信息被批示或采用203篇次,其中审计专报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64篇次。
1.坚持依法审计,确保审计全过程合法。坚持依法编制审计项目计划,按规定程序审定后,报经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坚持依法实施现场审计,按照审计法及相关规定编制审计取证单、工作底稿,规范审计取证等审计行为。坚持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依法征求被审计对象意见,保障其合法权益,实事求是作出审计结论,未发生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2.深化财政审计,促进公共资金高效使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格局,完成财政同级审项目核心部分外,还完成科技经费、瓯江源头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行政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3个专题审计,共反映9个方面30个问题。
3.兜牢民生底线,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完成共同富裕涉农政策资金、优化营商环境、美丽城镇建设等审计项目,揭露低收入农户帮扶政策落实、涉审中介机构服务评价机制、政府投资领域等方面问题共计53个,推动出台相关制度5项。
4.围绕权力运行,探索经责审计成果运用。完成6个部门1个乡镇7名领导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为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出台《龙泉市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办法(试行)》(龙委审办〔2023〕3号),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协作机制。
5.加强数字赋能,推进审计改革创新。完成丽水市审计局“揭榜挂帅”工作——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试点,探索设置了三级46个多层次评价指标体系,并纳入领导干部常态化“经济体检”应用。主动承接省厅“审计大脑”信息化项目中“非结构化文档分析模块优化升级试点”和“审计项目库数据治理试点”两项试点工作。协助省、市审计机关制定审计项目质量地方标准,负责起草《审计项目质量控制规范》的审计实施方案部分。
(三)完善依法行政体制机制,提升审计工作法治化水平。
1.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执行《党组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局务会议(月度工作例会)制度》《审计业务会议制度》等规定,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通过集体研究,会议决策议定。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审计档案全过程记录,以审计底稿为依托,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落实公示制度,2023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文件24件;落实法规和审理科职责,优化审理流程,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和正式报告两个阶段进行两次审理,提高审理质量和审计规范化水平。
3.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保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规范审计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等要求,制定了《龙泉市审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
4.建立合法性审查机制。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393号)要求,结合我局职责权限和实际需要,编制了《龙泉市审计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
5.注重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资深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对我局制定《2023年审计项目计划》的行政行为进行合规性审查;参与专题法制宣传教育等活动,为审计干部开展《民法典与审计》专题辅导,解答常见涉法问题咨询10余次。
6.高效协同凝聚监督合力。2023年,我局选派4名审计干部参加省委巡视(衢州)、省农业农村厅长、宁波市江北区、文成县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选派14名审计干部参加我市资规局等24家单位的政治巡察工作,与市巡察办巡前意见交流6次,面对面情况介绍8次,对上届巡察发现或审计提出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研判3次。将审计监督与市委巡察有效结合,提升了监督质效。
(四)紧跟法治重点,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1.强化法治思维,狠抓审计干部学法用法能力。抓牢《宪法》、《民法典》、《审计法》以及新修订的《浙江省审计条例》、《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关键点,每月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等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审计干部参加各类审计业务培训、普法学习考试、执法证考试等,参学率和合格率均达100%。鼓励审计干部通过“学习强国”等平台加强日常学习,确保审计干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自觉融入到审计工作中。
2.立足主责主业,推动普法与审计工作有机融合。积极通过审计项目进点会、审计情况意见交换会、专项审计调查座谈会等形式,向相关单位领导、内部审计人员、财会人员及相关业务人员宣传审计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新预算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进一步提升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提高广大财会人员和相关业务人员贯彻执行财经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3.结合重点时间节点普法,加大审计法规宣传力度。新修订《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审计条例》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我局将两份法规作为2023年重点学习、宣传内容,进一步增强审计干部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积极争取市政府支持,将《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纳入2023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主题。结合“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参加龙泉市依法普法办公室组织的“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广场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分发《审计条例新旧条文对照》《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审计法律法规小册子,现场答疑解惑,并以知识问答的形式给予小奖品,普法宣传取得较好的效果。
(五)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3年,我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并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到我局具体审计工作的全过程。
1.把推进审计工作法治化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谋划,并多次就创建法治龙泉、加强依法审计进行部署,带领党组成员坚持集中学法。认真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完善管理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坚持集体会议研究,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2.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局主要领导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全员参加学法考试,加强审计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审计执法能力水平。
3.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局主要领导研究部署依法审计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结合审计职责,加强对重点单位、重大项目和资金的监督。主持召开审计业务会议,及时对审计结论性文书等进行集体研究审议,确保审计结论准确,不发生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被问责的情况,不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要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审计干部依法审计的能力素质还不完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部分审计干部与被审计单位缺少沟通,分析问题产生原因不够深入,提出的审计建议缺乏建设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事后审计与跟踪监督关系等方面,还需要作更深入的思考和更全面细致的调查研究。
(二)普法宣传教育形式还不够丰富。普法宣传工作是法治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法治环境建设水平的提升,人民群众对于政府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关注度也日益增加,要求行政机关要主动释法明义,加大普法力度,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目前,我局普法宣传工作主要针对系统内开展,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力度尚显不足。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聚焦审计主责主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谋划部署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全面总结“八五”普法、“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中期经验和巩固普法工作成果。立足审计监督定位,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审计事业全局中统筹谋划,推进审计监督与法治建设工作同部署、共落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二)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执法业务培训,推动培训工作业务化、规范化、常态化;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发挥领导干部在学法用法中的带头作用;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专题培训和讲座,依托审计署、审计厅举办的视频培训以及聘请的法律顾问,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强化审计法治宣传,夯实法治建设基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开展推进依法审计宣传工作;加大普法力度,弘扬法治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多措并举,加大对新修订《浙江省审计条例》宣传学习力度,为全面贯彻实施《浙江省审计条例》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坚持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营造依法审计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龙泉市审计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