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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龙泉市浙系畜禽产业集聚区项目建设计划和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章来源:龙泉市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30 08:43:23 点击数:

各相关乡镇街道、有关企业、家庭农场:

为加快推进2024年龙泉市浙系畜禽产业集聚区项目建设进度,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浙系畜禽产业集聚区建设的通知》(浙农专发〔2023〕35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75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第一批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3〕24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浙系畜禽产业集聚区项目建设的通知》(浙农字函〔2024〕3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福鑫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猪繁育基地一体化建设项目、浙江玖宝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万头生猪繁育基地建设项目、龙泉市致诚牧业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基地标准化建设项目、龙泉市康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育肥场改造提升项目、龙泉市安和盛养殖有限公司合作污水改造及自动化生产设备建设项目、龙泉市大兴农业有限公司生猪标准化基地建设项目、龙泉市何海亮家庭农场粪污资源利用提升建设项目7个子项目列入2024年龙泉市浙系畜禽产业集聚区项目。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浙系畜禽产业集聚区项目建设的通知》(浙农字函〔2024〕37号)文件要求,项目开工后可预拨省补资金60%,剩余资金视项目实施进度、质量和资金拨付进度、使用绩效等情况予以兑付。现将项目建设计划方案与资金下达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批复方案中的内容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早日发挥项目示范带动作用,确保投资到位并做好财务报账及绩效评价等工作。现将拟拨付的第一批省级项目补助资金,总计612万元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2024年2月7日

2、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到龙泉市农业农村局或龙泉市财政局反映。

联系电话:龙泉市农业农村局0578-7752159     龙泉市财政局0578-7760051


附件1.2024年龙泉市浙系畜禽产业集聚区项目建设汇总表.docx

附件2.各子项目实施方案.docx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