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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龙泉市民政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立足民政工作实际,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民政为民 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履行法律义务、履行法定职责为基本要求,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障法律法规执行为着力点,不断提升民政工作法治化水平。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岗位职责。执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年度内未发生违法行政案件。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依法行政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对全市民政工作按照民政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要求,结合实际,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切实发挥其依法行政的基础作用。
(二)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法律素养。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引导党员干部争做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二是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学习,集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慈善法》《社会组织管理条例》等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营造党组带头,全员覆盖的学法氛围。三是积极组织符合条件工作人员参加市司法局开展的申领行政执法证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并顺利通过考试。四是组织全体干部完成学法用法建档考试,全体干部参加考试率和成绩合格率均为100%。
(三)强化普法宣传,推动法治建设。坚持普治结合,开展法治宣传,编制并公布《龙泉市民政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根据“八五”普法规划,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民政干部对全面推进民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提升法律素养,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工作水平。积极参与12月4日宪法宣传日宣传工作和送法下乡活动,向群众发放,内容涉及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收养登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手册300余册,全面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同时,深入养老机构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观看宣传片、发放宣传手册的形式向老年人普及法律知识,引导老年人知法懂法守法。
(四)坚持依法行政,履行民政职能。一是依法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条例和文件精神,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以及年度检查工作,完成290家社会组织年检,清理注销59家“僵尸型”社会组织。二是加强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救助管理制度,依法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切实提高救助能力和救助管理水平。印发《关于调整龙泉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孤困儿童生活费标准和特困人员经费具体分配比例的通知》,进一步提升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困儿童的生活水平。足额按时发放各类困难群众补助金。三是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按照《全市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申领工作方案》,做好申请、换证、注销等工作,确保执法证件现行有效。2023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409宗,予以许可409宗,行政给付总数为91949次,行政确认总数为6820次,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为1357宗。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优化营商环境。认真学习贯彻《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加强规范性文件起草人员的学习培训,规范制发程序。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依规进行合法性审查,聘请市万申佳(龙泉)律师事务所毛善华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相关政策法规和文件制作提供法律保障,全年出台7份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我局。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我局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印发《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备案制度,做到有件必报、有报必审、有错必纠,严格审查标准,提高审查质量,切实提高发文的科学性、实效性、合法性,做到“应审尽审、应备尽备”。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方面,执法专业力量相对薄弱,执法人员队伍的整体水平不高;另一方面,法治建设宣传形式不够丰富,宣传对象较为单一。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一)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细化民政业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用完善的制度管人管事,促进业务工作程序化、系统化和公开化。进一步完善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他们在法律审核监督和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业务培训,推动培训工作业务化、规范化、常态化;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发挥领导干部在学法用法中的带头作用;深入开展“民政大讲堂”,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 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形成普法工作合力。抓好重点学法用法,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民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及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普法活动,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