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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十五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龙泉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4-01-25 11:24:42 点击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1日至5月2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9月27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中共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收到巡察反馈意见之后,发改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部署会,动员全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迎难而上、主动作为,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重要位置,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巡察整改任务。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由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每项任务的整改目标、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局党组书记定期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提出下步要求,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批评教育11人,提醒谈话3人;新制定制度6项,修改完善制度3项;收回违规资金1.25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1.64万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够深入,理论指导实践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突出学习重点。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年度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业务实际开展学习,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党组会、班子会等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

(二)创新学习载体。制定印发《关于开展“五型”机关队伍建设行动的实施方案》,定期组织党员围绕政治理论、时事政策、业务工作等内容,开展交流研讨,引导党员干部人人上讲台、个个讲党课,实现以学促思、以思践悟。

(三)推动学习成果转化。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度重点课题调研计划的通知》《关于全局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切实做到理论指导实践,为推动工作扎实基础,形成重点课题调研5篇。

二、关于“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履行牵头抓总职能上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厉批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深刻剖析原因,开展自我批评,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强化监测调度。建立完善全市经济运行分析调度例会制度。常态化开展经济指标监测调度,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全年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1-9月,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9.56亿元,同比增长7.4%,好于全国(5.2%),高于全省(6.3%),丽水排位第5,较上半年上升1位。

(三)加强晾晒通报。定期对计划开工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等进行通报,1-9月,我市共30个亿元以上项目开工建设,其中19个项目已完成统计入库,个数均位列丽水第1。聚焦GDP核算指标、省对县综合考核指标等开展晾晒,同时实行三色亮灯机制,晾晒成绩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以考促评、以考促优。

(四)强化规划管理。修订《龙泉市规划管理办法》,绘制规划管理流程图,提高规划编制计划的严肃性、科学性,建立制度健全、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规划管理体制机制。

(五)加大突破力度。创新推出第一批我市共同富裕“小切口”标志性成果打造清单,包括浙丽乡村好医、益林共富等8个项目,涵盖了公共服务、生态文明、经济发展等多个先行示范领域。其中,我市道太乡际头村村级卫生服务站成功入选2023年度省共同富裕实践观察点。

(六)强化数字赋能。建成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系统具备项目信息导入导出、填报共享、问题反馈、事项交办、节点管理功能,同时具备视频查看“智慧工地”项目施工现场功能,有效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项目审批效能。

三、关于“党组统揽全局,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引育壮大服务业发展。成功招引浙江纳贝科技有限公司落户龙泉,多次深入企业开展走访服务,协调解决企业场地、用工、税务等前期准备工作。纳贝科技已成功上规纳统,系我市首家64、65大类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制定印发《龙泉市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和企业上规上限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对服务业的扶持力度。

(二)强化土地、资金和审批保障。坚持项目为王、落地为王、质效为王,推进重大项目前期项目落地开工建设,严格落实“三加”促“三量”工作,1-9月,我市完成民间投资33.78亿元,民间投资占比55%,高于丽水平均7个百分点,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

(三)加快粮库改造提升。剑湖粮库提升改造工程顺利完成竣工验收,改造老旧粮仓3幢和办公室1幢,提升改造仓容达1600吨。积极争取专项债,专项用于龙泉市应急物资保障中心项目建设,目前已启动前期工作。

(四)全力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关注落后指标,协同相关部门就推进情况进行日常通报,每季度根据全省“无感监测”指标晾晒结果进行分析通报,多次召集相关指标负责人进行提升研判,深入查找短板弱项,确保落后指标争先进位。截至10月底,“信用体系和信用监管”指标已达到前沿值。

四、关于“贯彻法治思维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学习《行政机关合同管理“一体化”应用用户操作手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等,严格落实好行政机关合同管理、规范性文件制发等流程。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仔细分析法治浙江(法制丽水)考核指标细则,全面降低企业和自然人严重失信率。截至10月底我市企业严重失信率1.08%,成效排名丽水第三;自然人严重失信率1.14%,成效排名丽水第一。

(二)严肃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对经办人进行约谈提醒。

(三)积极督促落实。联合执法部门开展企业信用修复,提升企业信用优良率。联合法院开展“终本案件出清”等行动,降低自然人严重失信率。三季度地方政府公共信用指数907.39,企业公共信用评价优良率87.05,企业公共信用评价不良率2.25,均达到全省前沿值。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不再使用的发布正式废止通知,继续使用的文件按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进行查漏补缺,确保行政规范性。

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厉批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深刻剖析原因,开展自我批评,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强化学习。组织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文件,提高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坚持每季度开展交流研讨,今年以来已围绕“调查研究”“持正确政绩观 建为民新业绩”等主题开展交流研讨5次。

(三)压实责任。根据班子分工调整及时更新意识形态责任分工,切实按分工做好任务落实,将意识形态履职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做到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季度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相关会议精神,细化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提高意识形态工作履职能力。

(四)建章立制。建立《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分析制度》,把经济运行、项目建设、营商环境、共同富裕、粮食安全等作为重点内容,细化舆情管控流程,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防范风险。

六、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学习。已将《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的实施意见》转发建设、综合执法、电力等相关部门学习落实,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截至三季度末,全市分布式光伏累计并网约10万千瓦,推动我市绿色低碳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严肃处理。第一时间查找原因,并及时对相关责任人开展约谈提醒,提高责任担当意识,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组织党支部委员进行学习,规范记录主题党日等的开展情况,做到记录准确、真实、详细。

(三)加强价格监管和舆论监测。完善价格制定出台前的公开征求群众意见等工作程序,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定价项目进行不定时检查,同时对不定价的重大民生商品服务做好日常监测,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意识。今年以来,分别对幼儿园收费、景区门票价格及减免优惠政策等的落实情况开展检查。

(四)加强宣传和绩效管理。按要求印发2021和2022年度资金分配方案等政策性文件并在龙泉市政府网公示。及时下达资金计划,已按资金分配兑付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2021年80万元,2022年3万元,并形成2021和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使用绩效评估报告,2023年无资金下达。 

七、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学习。组织学习《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龙泉市党政部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风险防范清单手册》《龙泉市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规范财经纪律。

(二)严肃处理。对财务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规范账务。清退超标伙食费、违规报销公务出差加油费、超标报销工会活动费等共12524.5元,补收职工工会会员费共16416元。职工退休均以发放纪念品形式开展慰问,并在工会账户内结算,杜绝以现金形式开展退休慰问,同时进一步规范会计科目使用。

(四)加强公开。制定局“三重一大”上会计划清单,将资金预决算、财务经费支出列为重点内容,并通过党组会专题听取预算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开工会经费的开支情况,增强透明度,并接受会员监督。

(五)建章立制。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已规范津补贴制度,根据企业职工的工作内容、工作质量、工作表现等特殊性因素制定具体的津补贴标准,确保职工能获得合理合规津补贴,并及时向主管部门备案,主管部门按照国有企业管理办法,加强对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人、财、物方面的监督指导。

八、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粘贴条码并进行核实,对废弃电子设备和桌椅开展报废核销。严格执行局采购管理制度,金额达到一万元以上的上报党组会审议。提高消防安全隐患意识,对于有隐患的易燃物进行移除,切实保障应急物资的存放环境安全,启动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及时解决仓容不足导致的物资摆放过密、货架之间空间狭窄等问题。

(二)严肃处理。已对局采购相关负责人开展批评教育。

(三)加强管理。严格规范固定资产盘点表、领用登记表、物品移交单等,并对固定资产进行贴牌,明确使用人和管理员,提高单位人员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保证各个科室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自己所使用的固定资产情况。

(四)强化教育。组织学习《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制度》《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等,切实提高业务水平。

九、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肃处理。对采购经手人、工程项目管理相关责任人开展批评教育。

(二)加强学习。组织学习项目招标采购相关文件,规范采购流程。组织工程管理人员开展项目审核培训,提高工程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确保项目资料的准确性。

(三)压实责任。严格执行项目招标采购制度,强化重点环节监控,确保采购工作依法依规进行,招标合同及时上传系统审核。加快完成剑湖粮库“浙江粮仓”粮食安全数字化协同应用平台建设,配齐设备设施及“浙江粮仓”系统管理员,并在晚稻收购工作中全面使用,切实推动我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

(四)加强监管。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对工程项目进度进行跟踪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把握项目的主动权,督促工程管理员及时做好竣工结算、资金拨付等工作,确保项目能够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

十、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厉批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深刻剖析原因,开展自我批评,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强化警示教育。用多元形式,将廉政学习融入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用好主题党日、理论中心组、专题研讨等学习平台,进行党章党规、交通法规、机关效能、清廉家风等理论学习,增强干部清廉价值认同感和行动自觉性,提高干部敬法畏法意识,分别于8月和11月开展纪法教育月活动和青年干部警示教育活动。

(三)强化监督。开展廉政风险排查54人次,梳理廉政风险点153条,制定风险防控措施153条;对干部在岗在位、值班值守、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不定时检查;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科室负责人对科室干部分层次开展谈心谈话、了解思想动态。

(四)建章立制。印发《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修改完善局内部干部考勤请假制度的通知》,进一步严肃日常考勤和请销假纪律,做到“一周一督查、一月一汇总”。印发《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五型”机关队伍建设行动的实施方案》,常态化创建“学习型机关、研究型机关、创新型机关、服务型机关、廉洁型机关”。

十一、关于“基础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责任。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局目标考核体系,纳入党组书记年度述职述廉重要内容。召开党建专题会议,一年至少2次,强化理论指导实践,努力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召开2次党组会对党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每月按时下发主题党日指南,督促各支部按照主题党日指南做好落实。

(二)强化学习。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发展党员工作程序》《龙泉市直机关党建工作“三级四岗”责任清单(试行)》等,切实强化抓机关党建意识。

(三)加强监督。加强对下属支部的监督指导,选派党建指导员对接下属党支部,指导开展政治生活。根据《龙泉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办法,下属2个改制企业党支部共30名党员已按就近原则选定社区提供相应管理服务。

(四)严明纪律。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间认真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直指问题,杜绝一团和气,真正做到红脸扯袖出汗,并对下属党支部书记开展批评教育。

十二、关于“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厉批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深刻剖析原因,开展自我批评,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强化学习。组织班子成员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明确党组会管决策、班子会重执行的分工,杜绝以班子会代替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

(三)规范执行。全面落实《关于修改完善议事会议规则的通知》,全面梳理全年需上会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按照时序提醒科室提交“三重一大”议题,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党组会专题讨论党务工作、重点工作安排和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在召开局党风廉政专题例会、党组会、班子会时,按照规定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会。

十三、关于“党组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进行检讨说明,并对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开展批评教育。

(二)强化学习。组织班子成员集体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提高选人用人规范化水平,杜绝用班子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三)严格规矩。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工作各项规定,严格按程序办事,提高干部选任规范性。

(四)举一反三。对2019年以来调整干部的纪实档案进行自查,并按照“一人一档”要求进行整理归档。注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工作,工作中注意收集、整理、保存相关原始资料,使整个工作程序有据可查,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严谨。

(五)健全制度。印发《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龙发改党组〔2023〕12号),落实专人对因私出国(境)有关事项进行管理,规范保管和领用护照等证件,监督出国(境)人员上交申请报告、审批表、承诺书等材料。并对出入境备案情况进行动态检查,对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供的在库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数据逐一核实。

下一步,中共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创新工作思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担当,以整改落实促进全市发展改革工作,以发展改革的实际成效彰显巡察整改的强大力量。二是坚持常抓不懈,强化建章立制。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做到重点整改和全面整改相结合,阶段性整改和长期整改相结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相关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尤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巩固整改工作成果。三是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成果转化。坚定谋事创业、推动发展的决心,促使巡察整改成果转化运用。坚持系统思维、辩证思维,以整改谋发展,以发展促整改,切实将巡察整改的结果转化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引导全局干部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强劲动力。紧盯重点督办问题,聚焦项目建设、资金争取、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等主责主业,落细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丽水市委和龙泉市委各项工作安排,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更大突破,全力当好龙泉市委、市政府的参谋助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8-7111991;电子邮箱64649945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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