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5月29日至7月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经济商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9月25日,市委巡察组向经济商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经济商务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局党组明确了巡察整改工作分工、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努力提高做好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市经商局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要求,明确整改任务到具体领导、科室、时间,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制定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督查督办制度,形成以局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督办的上下联动机制,制定督查督办具体内容、方法、基本流程等内容。明确公开通报制度,对整改督查督办情况实行周通报。 巡察反馈后,市委巡察组交办问题42个,完成整改42个,整改完成率100%,制定措施119条,完成119条。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批评教育11人,提醒谈话4人,限期改正处置2人;新制定制度5项,修改完善制度3项;收回资金0.388万元。 一、关于“思想政治建设不够扎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形式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内容。 (二)完善学习制度。出台《龙泉市经济商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三)做好理论学思用贯通。于10月10日党组会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谋划形成2024年工作思路、重点任务和主抓大事。 二、关于“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有力,工业经济‘总规划师’职能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做好商贸发展工作。开展促消费活动,通过在“龙泉青瓷宝剑商城”平台上开展四季度促消费消费券发放活动。加大商贸主体培育,整改期间共招引培育月度上限纳统批零企业5家,年底纳统批零企业9家。 (二)推动工业空间拓展。大力推进安仁昌文二期、上垟黄渡、塔石岭后、塔石项坊、兰巨大汪、芳野下坑源等六大区块的开发建设,规划面积6000余亩,其中工业用地面积2700余亩。1-11月,上垟黄渡区块已完成开发;安仁昌文二期已完成建设的88%,其他4个区块正有序推进,计划将于2025年完成。 (三)大力推进企业智能化数字化技术改造。1-11月在实施的技改项目有67个,鼓励支持企业创建省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新增省智能工厂培育库企业1家、省数字化车间培育库企业8家,列入省数字化车间培育企业12家、省智能工厂培育企业1家、列入丽水市未来工厂试点培育库企业3家。 (四)规范小微企业园建设和管理。我市已经出台《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泉市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的通知》(龙政办发〔2021〕8号)、《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泉市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建设和管理办法的通知》(龙政办发〔2022〕43号)等文件,通过合理布局小微企业园,加快项目建设,尽早谋划入驻企业招商,充分发挥小微企业园促进资源整合的作用。 (五)积极向上争资。10月份根据省经信厅2024年度专项资金项目——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和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的申报工作要求,认真组织指导企业申报,推荐新劲申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推荐国镜、科博乐等8家企业申报省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完成年度争资目标105.65%,完成率居全市第6。 (六)扎实推动省中小特色产业集群实施。今年累计培养汽配行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2家、省级“隐形冠军”2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12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1家,新认定创新型中小企业4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80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8家。扎实推动县域商业体系试点实施,制定试点建设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遴选了一批符合建设方向的项目开展建设,目前望瓯陶溪川商贸体系建设项目和西街宿集建设项目正有序建设中。 (七)深入实施“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重点组织立丰、能福、世顺等6家企业参加134届广交会,南宋、玉德等3家青瓷企业参加进博会非遗展,启森、双荣、亿都、唯嘉等7家企业参加丽水丽水万宗产品销全球暨跨国采购对接会活动,汽配协会带队48家汽配企业组团参加上海歌华汽配展,支持企业通过参加展会拓市场增订单。推动本地生产企业出口数据回流,培育外贸新增长点。 三、关于“服务市场主体措施不够有力,企业‘娘家人’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积极推进国家电子商务试点建设。完成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全力服务电商企业;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成100个电商服务站点,实现电商物流行政村覆盖率100%。 (二)指导小微园做好招商管理工作。通过全面整理我市现有小微园可用存量,明确小微园准入条件、审批程序、履约要求、退出机制、管理机制等内容,重点做好昌文竹木小微园、锦溪镇竹木加工小微园、龙渊街道村头村竹木制品小微园招商工作。 (三)做好企业服务工作。出台《龙泉市“千名干部驻千企”专项行动驻企服务员工作规范》,做好驻企服务员服务企业督查指导工作,累计发布5期驻企服务员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3场驻企服务员业务培训,提高驻企服务员服务企业水平。常态化开展“千名干部驻千企”活动,通过驻企服务员入企宣传、入企服务等做好政策宣传、企业意见建议收集等工作,目前累计开展企业走访超6000余次,不断提高企业获得感,提高服务企业效率。 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出台《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思路》《2023年龙泉市经济商务局意识形态领域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龙泉市经济商务局意识形态领域和社会舆情风险分析研判制度》,清晰意识形态工作思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二)提高意识形态工作认识。每季度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月开展集体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于9月25日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专题课程,11月17日召开党组会开展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分析。 (三)对2019-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和相关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五、关于“法治建设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成立了局法制机构专题组,针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题审查,今年对一份行政规范性文件(《龙泉市机制砂行业独立类砂石加工企业评价认定管理办法》)进行审查并正式发文。于10月10日向司法局报备《龙泉市经济商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于11月17日组织全局干部开展法治龙泉建设工作依法行政专题培训。 (二)落实行政机关合同管理“一体化”应用维护。对全局行政机关合同进行梳理,并将龙泉市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采购项目等4个合同在“一体化”应用系统中进行更新。已将2019年至今超50万元的合同(龙泉市建设电商带动创业就业体系深入实施县域电商赋能提质工程等6个合同)录入系统。 (三)落实普法责任。开展普法宣传,局驻企服务员实地走访结对企业300余次,开展线上政策宣讲活动10场,线下驻企培训3场。已对28份脱漏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完成文件清理工作。 六、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压实文风会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针对自身问题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明确了整改方向。对相关班子和办公室(人教监察室)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严实会风会纪,按规范做好会议记录。 (二)抓好干部作风建设。印发了《龙泉市经济商务局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将干部政治素养、工作纪律等检查情况运用于干部年底考核。不定期开展上下班纪律检查,巡察整改期间开展检查5次,每月对浙政钉打卡情况进行通报,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 七、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出台《龙泉市经济商务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龙泉市经济商务领域行业协会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二)及时梳理往来款项。将2023年所有公务接待清单整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完善来访公函相关信息。及时将重复领取的夜餐费3880元退回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三)强化下属协会财务监督管理。组织相关协会召开规范使用协会财政资金会议,通报各协会账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组织开展工作经费支出专项检查。对协会财务开展专项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专业化水平。通过采购服务形式与企业家、竹木、汽配等协会签订采购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及事项,进一步规范协会资金使用范围。 (四)做好干部财经纪律学习。组织局干部学习《龙泉市经济商务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提高干部规范报销意识。财务人员开展财务知识学习与互助探讨,对工作中的财务知识进行系统更新,并针对性学习了挂职的相关补贴文件。 (五)做好预算执行工作。每个项目结束后立即对该项目资金进行统计请款,完成进博会等相关资金的大比例支付。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统计,执行率低的项目及时提醒科室相关负责人。 八、关于“公务租赁用车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完善制度。出台《龙泉市经济商务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 (二)开展自查。对单位2023年所有租车费进行自查,并对相关资料进行补齐。 (三)组织学习。组织局干部学习《龙泉市经济商务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提高干部规范用车意识。 九、关于“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完善制度。出台《龙泉市经济商务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 (二)开展自查。对2023年以来所有采购项目进行自查并补齐相关手续。 (三)组织学习。于11月17日组织局干部学习《龙泉市经济商务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提高干部规范采购意识。 十、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开展资产盘点工作,于11月22日完成资产报废程序,报废资产57件,原值255317.04元。 (二)在齿轮厂宿舍外墙设置警示标志,张贴公告,劝诫周边居民注意安全隐患,切勿占用房屋。 (三)于10月19日、11月22日多次走访二轻供销大楼、齿轮厂宿舍等局属房产,掌握固定资产使用情况。 十一、关于“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于10月2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班子成员对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批评,并明确了整改措施。召开党风廉政季度例会,班子成员向主要领导汇报了分管领域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主要领导部署了党风廉政重点工作,并进行了集体谈话。各班子成员听取了分管科室“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并进行了针对性谈心谈话。 (二)加强“清廉机关”建设。在局走廊上布置清廉元素,并更新党员先锋岗标识。出台《龙泉市经济商务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三重一大”事项均经局党组民主决策后实施。各班子成员对分管干部开展了廉政专题谈话,并对日常工作进行督查落实和业务指导。对全体干部职工家属发放了“家庭助廉倡议书,积极构筑家庭廉洁防线。梳理出小微权力6项,开展监督检查10余次。 十二、关于“基层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强化对下属党支部党建工作指导。于11月24日开展了集体谈话,要求结合主题教育的“夯实基层、服务基层、关爱基层”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落实好党员指导员的党建联系指导责任。于10月30日对反馈意见中涉及的佳和、砩矿、国镜三个党组织书记进行了针对性提醒谈话。佳和矿业集团车间党支部和退休党支部于10月30日召开党员大会对两名党员作出限期改正处置,11月21日经市经济商务局机关党委会审议同意给予两名党员限期改正处置,于11月30日报局党组决议同意给予两名党员限期改正处置。 (二)规范组织组织生活会议记录。于11月21日召开下属两新党支部党建工作培训会对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进行了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组织生活会议记录、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专题培训。于10月27日对机关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于10月30日对佳和、砩矿、国镜三个党组织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严格按规范做好组织生活会议记录。 (三)规范党员权利行使。10月机关党支部支委会组织学习了《党支部工作条例》,机关党支部10月主题党日活动中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党员》,再次对党员权利和义务内容进行学习。11月21日组织下属两新党支部书记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下属两新党支部11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本支部党员再次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党员》,重点强调了党员权利和义务,使预备党员更加明晰入党后的权利和义务。 (四)规范党费使用。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后续严格规范按标准管理使用党费。召开下属两新党支部党建工作培训会对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进行了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专题培训。 (五)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下属各党支部11月主题党日活动上由各党组织书记对全体党员进行“联心党员.争当先锋”谈心谈话,要求党员结合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持续加强党员先进性。对2019年以来被处分的党员进行了回访教育。 十三、关于“内控制度不够完善,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及时更新完善内控制度。修订出台《龙泉市经济商务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龙泉市经济商务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龙泉市经济商务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完善单位内控制度。 (二)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不定期开展上下班纪律检查,巡察整改期间开展检查5次,每月对浙政钉打卡情况进行通报,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 (三)组织干部学习。于11月17日组织局干部学习《龙泉市经济商务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龙泉市经济商务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龙泉市经济商务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等内控制度。 十四、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到位,议事决策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规范会议记录。出台《龙泉市经济商务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规定详细记录党组会讨论研究过程,并对会议记录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截止11月25日,召开党组会4次,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38项。11月17日组织学习《龙泉市经济商务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三)主动接受监督。截止11月25日,召开党组会4次,邀请纪检组参加4次。积极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工作,按要求提供数字经济、“地瓜经济”“一号工程”相关工作材料。 十五、关于“党组研究重大机构编制事项程序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于10月10日党组会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本年度年度编制使用计划均召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后上报。 (二)于10月27日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就该问题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十六、关于“组织人事纪律执行不严,干部选任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组织党组学习。于10月10日党组会学习《龙泉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 (二)对相关人员批评教育。于10月27日对办公室(人教监察室)负责人和人事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做好选人用人工作。 (三)开展自查整理。于10月16日对2019年以来调整干部的纪实档案进行了自查和整理。 下一步,中共龙泉市经济商务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一以贯之常抓整改。锚定目标,保持力度,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不定期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整改的工作,要按照市委巡察组要求,积极抓紧整改。二是形成共识防微杜渐。凭借此次巡察整改工作,在全局上下形成共识,持续不断巩固好此次巡察整改成果,以过程性整改工作提高全局干部对各类问题的深刻认识,强化自查发现问题的能力,将风险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形成“整改-提升-自查-避免”的成果巩固路径。三是建章立制固化成果。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进一步促进经济商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8-7262255;电子邮箱lqsjjswj202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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