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1日—5月1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工商联(总商会)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9月2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工商联(总商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工商联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巡察反馈后,市委巡察组交办问题38个,完成整改38个,整改完成率100%,制定措施113条,完成113条。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批评教育5人,提醒谈话1人;新制定制度4项,修改完善制度5项;收回超标准、超范围报销及违规发放资金8980元。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全面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主题教育为契机,加强对政治建会的认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科学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严格执行,同时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调查研究、推动发展、建章立制等工作相结合,落实到工商联和“两个健康”具体工作当中。 (二)系统全面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领导班子带头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宣讲“四进(进会员企业、商协会、联系村、联系企业)”,同时成立龙泉市工商联(总商会)之江同心·民营企业家宣讲团,以“企业家讲,讲给企业家听”的方式,在新生代企业家“青马班”、理想信念教育等活动中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宣讲2场次。 (三)认真开展主题教育。9月24日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议,进一步提高对主题教育的认识,严格按照市主题教育办和联络督导组的要求和指导,做好各项规定动作,接受现场督查指导2次。 (四)加强对民营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引领。通过微信、走访宣讲等形式及时向企业家传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致全国工商联成立70周年贺信,同时在《龙泉工商界》开辟学习专栏。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认真落实上级工商联重要工作部署。组织干部学习中国工商联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和《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工商联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好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八大行动”“五大项目”,着力打造“清廉民企”“青蓝接力”等工作品牌,实现我市“乡镇(街道)商会全覆盖工作”并完成登记注册工作。 (二)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及时向民营企业家传达学习丽水市委五届五次全会、龙泉市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并把文件精神落实到2024年工作思路当中。加强干部政绩观教育,强化责任意识,积极落实“两个健康”示范县创建工作,参与起草《龙泉市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示范县建设工作方案》;协助市委统战部负责人文环境专项小组工作,落实《龙泉市全面优化提升营商人文环境行动方案》及任务清单;创新推出商协会区域联盟工作机制,助力发展地瓜经济。 (三)积极落实完善市委交办事项。制定《龙泉市工商联(总商会)经济类枢纽型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和《龙泉市工商联(总商会)商协会财务监管制度》;制定2023年民营经济研修院培训计划,确定4个主体班次,并开展相关教学活动;联合卫健局,11月23-24日开展了“民营企业家健康体检专场活动”;联合市委组织部出台《龙泉市新生代企业家全周期培养工作方案》,并开展相关工作及活动。 三、关于“推动重点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认真落实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组牵头工作。对照工作职责全面开展自查,发挥组长单位职责,将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工作纳入民营经济统战工作考核,完成市“两个健康”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及领导小组会议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积极落实“双招双引”等重点工作。建立《龙泉市工商联(总商会)商协会区域联盟工作机制》,举办区域联盟活动3场次,进一步促进“龙泉人经济”和“龙泉经济”的融合发展;开展龙泉市在外创业人员及企业情况调查工作,着力摸清在外创业龙泉人底数。召开“双招双引”工作专题会议,对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招才引智专项工作。 (三)及时修订完善重点工作机制。对当前施行的重点工作机制进行了梳理和完善,新制定《龙泉市工商联(总商会)副主席(副会长)常委和商协会主要负责人履职考评管理办法(试行)》《龙泉市清廉商会评价标准》,积极开展九届工商联(总商会)常委及以上成员履职情况综合评价和清廉商会试点建设工作。 (四)严肃责任追究。对推动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四、关于“指导商会规范化建设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对基层商会工作指导。制定《龙泉市工商联(总商会)驻会领导联系商会制度》,实行驻会领导联系基层商会制度,分组分片对商会工作进行指导。指导义乌龙泉商会完成换届工作,新成立八都、西街等联合乡镇(街道)商会,严格落实“凡进必评”工作要求,对2023年度新发展的执常委和基层商会会长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 (二)进一步规范商会考评工作。制定《龙泉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所属商会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试行)》,办法中对考评材料、考评等次和占比有明确规定,对各所属商会2023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分,并及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三)加强对商会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导。制定《龙泉市工商业联合会所属商会规范化建设管理指导办法(试行)》,明确商会注册登记流程,并在商会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商会登记注册工作宣传、辅导,目前所属27家商会中,已经有13家商会完成注册登记工作,注册率为48.15%。 五、关于“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组织学习中央、省委、丽水市委、龙泉市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重要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领整改责任,做好党内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通报工作。 (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闭环管理。每季度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例会,主要领导认真听取班子成员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并作工作部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内容,督促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三)加强非公经济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把民营企业家学习培训、新生代企业家“青马班”等列入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意识形态重要内容纳为企业家学习培训重要内容;加强与非公经济人士的交心谈心,定期对非公经济领域意识形态进行研判,努力营造营商环境良好氛围。 六、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还需持续用力”问题的整改 (一)进一步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领整改责任;明确每年不少于四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一岗双责”工作闭环制度,班子成员落实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工作,党组书记每季度听取一次“一岗双责”履职情况汇报。 (二)进一步强化“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龙泉市党委(党组)重大决策前专题学习制度》等内容。主动接受纪检监督,严格按照要求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涉及“三重一大”的会议,并切实做到主要领导末位表态。 (三)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组织全体干部开展财经工作纪律学习,对《龙泉市工商联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规范好印章保管。组织全体干部和科室开展廉政风险自查,填报《廉情档案》和廉政风险防控承诺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2次,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干部开展个别廉政谈话10人次,并做好谈话记录。 (四)进一步加强商会经费使用监督和管理。在商会工作会议上进行商会注册登记工作宣传,鼓励商会进行注册;对没有开立对公账户的,对经费使用要求出具使用情况说明。 七、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一)扎实落实各项专项工作。对照上级工商联要求,对助力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清廉民企建设、共富工坊等专项工作进行自查,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如:针对清廉民企扩面创建不够问题,立即进行动员部署,执委企业清廉民企创建覆盖率已经达到50%;开展助力山区26县互访活动3次,举办知名浙商助力龙泉专项活动2场,促成省汽摩配汽车热管理专委会在龙泉成立;梳理龙泉市需求清单并报送丽水市工商联及省工商联;深入开展执委走访活动,完成省联“亲清日志”走访覆盖率达50以上考核要求;通过“三服务小管家”帮促企业解决问题20个。 (二)进一步严肃规章制度的制定。10月26日组织全体干部进行学习,增强了对制度制定严谨性、严肃性的认识,并对今年新制定的全员绩效考核、商协会区域联盟等制度,充分征求意见建议,同时严格文稿质量审核工作;对干部考勤及请销假工作制度、龙泉市总商会党委工作制度等新制定的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对不足之处及时进行调整。 (三)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10月26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龙泉市工商联(总商会)内部规章制度》,并对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龙泉市总商会财务监督小组成员进行发文调整,加强对总商会财务工作的监督;修订《龙泉市工商联公文管理制度》,对文件号使用、归档材料等实行双人审核。 (四)及时督促会员缴纳会费。及时向会员传达《龙泉市总商章程》和《会费收支管理办法》;做好会费收取工作,2023年度会费除个别团体会员和企业会员提出免交申请外,截至目前会费收取率已达到90%。 (五)严肃责任追究。对工作作风不够严实、执行规章制度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 八、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干部财经法纪意识。10月26日召开全体干部培训学习会,学习了《龙泉市工商联财务管理制度》等内容,修订完善《龙泉市工商联(总商会)公务接待制度》,加强对经费报销审核,并定期做好自查工作,违规发放资金8980元已经于10月底前全部清退到位。 (二)规范工会经费使用。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规范使用工会经费。 (三)加强财务印章和固定资产管理。修订完善《龙泉市工商联(总商会)印章管理规定》,由办公室主任和财务人员分别保管财务印章,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登记。10月26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龙泉市工商联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并指定专人管理,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对待报废的固定资产于10月底前已经全部完成回收处置。 (四)做好其他经费使用管理工作。对多方管理的鞋城产业和综合电商中心指挥部工作经费,对接财政局,相关经费已经交由经济开发区负责管理,同时已对前期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违规使用情况。 (五)严肃责任追究。对执行财经纪律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九、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重视。10月24日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领整改责任。结合工商联工作实际,召开第三季度党建工作会议,明确下半年党建工作思路,同时领导班子根据工作职责加强对党建工作的指导,做好机关、商会、协会等各领域党建工作。 (二)加强党建引领作用。主题教育期间组织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开展党建业务培训,提升支部书记抓党建能力,促进商协会党建工作和商协会规范化建设相融合;指导所属党支部开展“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现场学”等各类形式的党建活动,增强党建活力,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大局能力。 (三)加强对下属支部工作指导。制定《龙泉市总商会党委工作制度》,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党务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向各党支部和工作支部选派党建指导员5名,加强对商协会党建工作指导,推进基层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对各商协会进行摸排,全面掌握所属商协会、党支部党员信息,已经整理出总商会党委下属党支部党员信息名录以及各异地商会工作支部详情表;努力指导条件成熟的商协会成立党组织;完成了青瓷行业协会党支部的党员划转工作。 十、关于“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提高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思想认识。10月18日党组召开专题学习会,班子成员对民主生活会细则和要求进行了学习,高质量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对各下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自查,对不规范的支部进行了提醒和指导。 (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制度。10月20日召开机关党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成员进行深刻剖析,认领责任;党员在主题教育中进行自我剖析、整改。在主题教育中,指导机关党支部和两新党支部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党员集中教育计划,对退休党员送达主题教育必读书目,对有条件的退休党员在党日活动中采用视频方式学习,同时对各支部会议记录进行检查,安排专人记录保存档案资料,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 (三)加强党建阵地规范化建设。对工商联机关党支部党员活动室重新制作党建上墙内容;对总商会所属5个两新党支部阵地建设进行自查,未发现不规范之处。 十一、关于“选人用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完善中层提拔人事档案收集。加强对经办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学习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等相关规定,提升业务能力,对照《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表》,对2019年以来调整干部人员情况进行自查,按照“一人一档”要求进行规范整理归档,同时收集好今年新录用事业人员的相关资料并进行归档。 (二)规范职级晋升干部人事程序。领导班子带头学习《龙泉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动议、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及任职等程序进行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同时组织办公室人员集中学习市委组织部和人力社保局编撰的《干部人事工作常用政策汇编》相关内容。 (三)严肃责任追究。对执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下一步,市工商联(总商会)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坚持不懈加强理论学习。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做好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进一步健全完善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的常态化机制。继续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营经济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等学习,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确保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执行到位。二是压实主体责任,统筹抓好长期整改。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折不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使整改落实的过程真正成为党的建设全面加强的过程。 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深化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保持定力、常抓不懈。加强督查检查,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杜绝巡察反馈问题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三是持续改进作风,巩固巡察整改成效。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始终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坚韧强化作风建设,始终以充满激情、富于创造、勇于担当的标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紧扣“两个健康”主题,打牢“服务为本”的工作基础,以企业和群众满意为标准,不断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全面提升民营经济服务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8-7262122;邮政信箱:龙泉市中山东路114号移办大楼605办公室;电子邮箱18161519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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