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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23 15:42:40 点击数:

2023年,龙泉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有力有序推进“三农”各项工作与法治政府建设深度融合,全面提升乡村依法治理水平。现将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严格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及时调整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和“八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明确局党组书记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局班子亲自抓、业务科室具体抓、全体干部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全年部署法治专题会议4次,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班子会议等组织局班子成员集体学法7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真正做到在深层次上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政治政策水平。

(二)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严格落实行政决策,按照《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制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3年完成重大行政决策1项。二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贯彻实施《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及时按要求编制了《龙泉市农业农村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龙泉市农业农村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规程》等文件。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2023年共清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4个;局牵头制定规范性文件5个。三是规范机关合同管理,落实《龙泉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22〕50号),2023年完成行政合同(协议)审查45份。根据龙泉市司法局统一部署,将局50万元以上行政合同统一录入行政机关合同管理一体化应用系统,共计录入合同11件。四是继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做好法律顾问系统每月履职录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规范、复议诉讼办案等方面的作用。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深入开展“农资打假”、“肥料市场专项执法”、“豇豆专项整治”、“护航亚运”、“春潮”、和生猪私屠乱宰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持续保持对涉农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2023年开展双随机检查27家,联合市监、卫健、林业、等部门检查主体12家。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检56批次,完成率100%;农产品监督抽检202批次,完成率100%。检查农业行政事项438项,已全覆盖,完成率100%。本年度共立案104件,结案97件,共计罚没金额10.683812万元,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四)规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开展涉企高频事项优化,减少群众办事次数,持续推进农业农村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目录。2023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10805宗,予以许可10805宗;办理行政许可案卷46份。

(五)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围绕农业农村和执法工作重点,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大力普及涉农法律法规。一是制定《农业农村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夜学)学习计划》、《农业农村局集体学法制度》,利用线下、线上相结合方式做好单位干部职工普法学习,2023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法2次,集中观看线上庭审1次。组织全体干部参加2023年学法用法建档考试,参考率、及格率均达100%。同时要求干部职工自觉通过学习强国、浙里干部之家、公务员云讲坛等平台做到自主学习,提升法治素养。二是积极参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护航亚运 法治同行”、“12.4”国家宪法日等各类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大农业农村法治宣传力度及范围。三是结合每年春耕备耕季节以开展春耕备耕“五送”服务月、春季“禁渔期”、放心农资下乡、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为农民群众送政策、送技术、送农资、现场提供法律解读咨询等服务。四是通过利用“绿剑”系列执法、渔业“亮剑”执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等各专项执法行动、执法检查、巡查等向农业服务对象、监管对象及农民群众进行面对面宣传农业法律法规知识。积极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对已办结的农业典型违法案件进行以案释法,并通过普法网进行广泛宣传。五是利用局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巡回宣传车、农资群、钉钉群等媒介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农药管理条例》等农业法律法规进行宣传。

(六)持续推进行政执法改革。根据龙泉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部署,2023年农业执法事项赋权乡镇12项,12项执法事项赋权到八都、上垟、查田、小梅、安仁、锦溪镇、龙渊街道、西街街道、剑池街道、塔石街道等10个乡镇(街道)。按照龙泉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下沉人员管理办法和下沉方案要求,农业行政执法队现有执法力量的65%下沉到乡镇(街道),共计下沉执法人员15人,其中6人全时下沉到八都、上垟、查田、小梅、安仁、锦溪镇,9人分时下沉到四个街道,全时下沉人员全时在乡镇上班,分时下沉人员每周到所在乡镇(街道)工作两天。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执法队伍力量有待加强。我局行政执法包括种植、畜牧、渔政、农机等,涉及的执法范围较广、专业性要求高;“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以来,共有15名执法人员下沉乡镇(街道),局本级执法力量有所减弱。

(二)干部法治素养有待提升。随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推进,各类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都有修改制定,而我局涉及农业农村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种类繁多,加之我局职能多、范围广的现状,专业知识培训、专业能力提升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沟通协作能力有待提高。随着农业行政执法队和“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在与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的沟通对接上,在与行业职能监管科室的协作配合上,还要更进一步。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执法巡查力度。坚持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突出重点领域、重大专项、重要时间,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农业违法行为,确保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强化领导,细化措施,抓好落实,健全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合同、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工作的管理,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继续深入扎实有效推进。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进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提升,开展执法人员执法业务学习培训,特别是新录用的执法人员,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四)做好法治宣传教育。聚焦群众法治需求,结合春耕备耕、春季“禁渔期”、“3·15”消费者权益日、“农民丰收节”、“送法下乡”、“宪法宣传周”等活动,持续完善精准普法,务实普法工作举措,提升普法质效。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