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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龙泉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002656230/2024-00552 生成时间:2024-01-19 13:51:28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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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要求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龙泉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联系(地址:龙泉市华楼街399号,邮编:323700,电话:0578-712345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龙泉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部署,全面落实《条例》要求,聚焦社会公众需求,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龙泉教育网站及时发布各类主动公开信息341条,为群众了解或查询市教育局相关政策提供了一个有利的平台。全年通过龙泉市政府网信息公开版块、龙泉教育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龙泉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1520条,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其中重点领域版块“义务教育”信息共468条。及时公开2023年度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政策解读4件,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答复25件,按时发布2023年财政预算、2022年财政决算信息及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等。

(二)依申请公开答复

2023年龙泉市教育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件,也没有因信息公开申请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申诉等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出台教育系统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并严格执行,对信息公开的形式、时限、程序、监督和运行机制等进一步规范。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在拟稿、核稿、签发过程中严格把关,由科室、分管领导、信息公开专职责任人三道关口实行公开前保密审查,后台发布前再审核,做到安全高效、科学规范,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龙泉市教育局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严格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格式规范操作》等信息规范发布、网站建设要求开展信息审查、发布等操作,安排专人对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进行日常更新维护,确保不出现栏目空白、内容超期未更新情况,并对历史信息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同时,充分利用好“龙泉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教育动态及政策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制中,由分管领导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于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错误,严格追究责任人。通过问卷评议、网上评议等方式开展社会评价,了解社会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满意度。2023年,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7

2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0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信息有时候公开不及时,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公开;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数量、针对性、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2.改进情况: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规范性,做到保质保量及时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围绕政务公开测评反馈问题,深入剖析,加强对相关注意事项的理解,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专业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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