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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002656046/2024-00542 生成时间:2024-01-19 10:49:05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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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而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龙泉网站”(http://www.longquan.gov.cn/)上下载,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龙泉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龙泉市华楼街229号603办公室,邮编:323700,电话:0578-721435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工作部署要求,围绕服务型政府建设目标,立足财政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切实履行财政职能,扎实推进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主动公开

坚持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公开原则,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文件等内容。全年通过龙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28条,其中公开征求意见7条,发布政策解读7条。同时,不断优化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现预决算公开率达100%,及时公开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工作动态等信息,提高直达资金拨付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

以服务便利群众为宗旨,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网络、信函、当面申请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开展工作,明确信息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受理环节,保障申请人权益。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1件,为网络平台申请件,内容主要涉及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支出等相关信息,已在法定期限内受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我局政府信息管理相关规定,遵循“一事一审”原则,切实履行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在信息发布平台增设办公室负责人为审核人员,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做到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开展“回头看”工作,不定期检查已发布内容,及时整改错别字、错链等问题,增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规范性、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聚焦财政工作信息,积极拓宽公开渠道,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适时根据工作实际调整栏目,并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发布财政工作动态等信息。全年通过“龙财通”平台累计上线涉企政策事项200余个,依托“天下龙泉”app等本地公开渠道发布信息28篇,借助上级部门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发布信息10余篇。

(五)监督保障

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根据人事变动情况,重新明确各重点栏目的相关负责人,做到领导、科室、人员“三到位”,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积极开展社会评议,对外公布联系电话和举报投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2023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0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薄弱环节与不足之处。一是公开效率待提高,部分栏目存在临期未更新情况,需增强各经办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度。二是公开质量待提升,“财政预决算”栏目常出现错链问题,主要原因是公开过程中未注意图片内容格式。

2024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各级要求,对标对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完善制度提质量。及时修订完善龙泉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相关规定和配套章程,形成定期自查机制,及时清理不具备实际效力的信息内容,确保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建设队伍强意识。主动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先进做法与典型经验,积极开展宣传培训活动,针对财政政务公开工作的要点、难点与易错点,组织专题学习与培训,切实提升财政干部办理公开业务的技能水平。三是守正创新促实效。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细做实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完善“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栏目。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采用图片、视频等形式丰富政策解读方式,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政府工作的助推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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