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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剑池街道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龙泉建设部署要求,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走深走实。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加强建设工作组织领导
一是党委带头履行主体责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剑池街道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带头作用,坚持理论中心组带头学法、法治讲座广泛学法,推动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
二是提高队伍建设法治化水平。常态化组织街道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宪法等法治内容,实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全覆盖。积极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2023年度剑池街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建档考试参考率和通过率均为100%。
(二)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推动合法性审查工作增效。健全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建立“党政办+司法所+法律顾问”三位一体审查队伍,对《剑池街道美丽龙泉建设“十美”行动实施方案》、龙泉门站至大沙高中压调压站生态修复项目等重要文件、合同等开展合法合规性审查,提升动态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是严格依法行政监督体系。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重大合同备案监督制度。深化与党委、人大、司法机关的衔接联动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公共参与渠道,切实推进民主决策,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维护行政机关公信力。
(三)全面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秸秆禁烧等多次专项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的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有序开展。2023年度,剑池街道行政处罚共计128宗,罚没收入4.58万元。
二是不断夯实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执法证件清理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提高系统思维、法治思维、创新思维,推进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全面推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一是加强多元调解机制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截至2024年1月1日,排查受理调解民间矛盾纠纷651件,成功调解651件,调解成功率为100%。剑池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欧阳调解工作室荣获“省级金牌人民调解工作室”。
二是落实村社阵地前哨作用。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发挥“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作用,通过入户宣传、法治课堂等多样化宣传形式,在各类节庆日深入开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反诈骗类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通过以案释法等活动,让人民调解与法治宣传有机结合,筑牢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
三是加大信访法治化改革宣传。开展信访法治化改革集中宣传活动,通过讲座、入户宣传等形式摸清群众愿望和诉求,畅通信访渠道,保障信访群众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推动群众树立信访法治思维,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理性信访。每周积极落实“周五接访日”制度,打通群众信访“最后一公里”。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度剑池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建设合力不够,个别干部依法办事理念不强,导致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不到位。二是法治队伍建设薄弱。专业法律人员较为欠缺。三是法治宣传力度不足。宣传形式创新不够,宣传范围广度不够,普法针对性和精准性还须进一步提高。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剑池街道党工委书记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依法行政水平稳步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定期组织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府信息透明度,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三是紧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着力培育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高水平高质量开展“执法夜校”学习活动,着力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谋划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深入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顺利开展,在街道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以纪委、人大为主的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工作。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法治工作队伍,逐步实现人员专业化,办事程序化。强化干部依法办事意识,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
(二)坚持人民至上,完善利民惠民服务体系。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打造街道、村(社)和网格三级社会治理“责任共同体”,持续加强人民调解、社矫安帮工作,不断深化法律援助、普法宣传工作,真正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打通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
(三)坚持守正创新,思辨普法学法用法形式。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各村社文化礼堂、主题公园、一墙一窗等宣传阵地,以青少年、妇女、老年人等易感人群为重点对象,以群众喜闻乐见、贴近生活的内容和形式开展社会面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