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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11332502MB1665135H/2024-41387 生成时间:2024-01-15 10:07:50 发布机构:龙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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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由龙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本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龙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龙翔路199号,邮编:323700,电话:0578-775217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龙泉市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办、省、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政务公开工作具体要求,结合龙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实际,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准确、公开、透明发布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关切,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

全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义务,积极主动公开各类信息。按时发布2023年财政预算、2022年财政决算信息及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等。按时按规主动公开文件15件。认真执行《浙江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实施办法》,完成2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文字和政策解读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通过网上依申请公开平台、邮寄、当面申请等方式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2023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积极做好门户网站维护和信息公开。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开展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检查等工作,及时纠正错别字、错误链接等问题,确保调查征集与结果反馈、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与政策解读形成互链。开展网站的日常维护,做好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确保各栏目信息动态及时更新。专人加入政务公开浙政钉群,加强内部交流学习提升业务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拓宽公开渠道,保障退役军人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按照“谁开设、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压实政务新媒体管理使用责任,严格遵守政务新媒体的备案审查。

(五)监督保障

落实《龙泉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按照政务公开考核指标,将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调查征集意见等方面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来抓。健全监督整改机制,接受监督测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及时关注政务公开浙政钉群,确保第一时间整改错误。2023年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规范性用语表述有待提升。今年以来在上级监测指导下,发现存在表述错误问题,如现行法律法规使用简称而非全称。二是规文解读互链工作有待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与政策解读未形成有效互链,政策解读修改重新发表后,未在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中修改成新链接。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规范用语的学习,全局人员知晓易出错的规范用语,避免制发文件时出错,达到使用规范表述。二是认真做好公开发布与互链检查工作,确保规范互链,方便群众阅读理解。三是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掌握要求,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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